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一切工作必须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服务,为此特别制定学校舍场地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内的一切房屋、设备、场馆等都是供教育、教学使用或为教学服务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出租、出借、改做它用,任意改造、破坏者将依法处理。
二、校舍场地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实施管理。
三、学校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及墙面等使用部门必须保护好,未经允许不得破坏、改动,若需维修必须立即报经总务处,不得自行处理。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以及节水、节电工作,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源。
五、全校师生员工都应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六、各岗位维修、保养人员,按时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工作,并作好相关记录。
七、保安、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工作、认真巡查、提高警惕,防止破坏及盗窃行为,若发现可疑人员必须立即查问并制止其破坏行为;发现隐患及时报学校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八、校园内不得堆放杂物、晾晒衣服、饲养家禽,任何人或组织不得擅自改变、破坏学校建筑结构。
九、校园内禁止外来车辆驶入,尤其要控制重载车进入校园,以免损坏路面及撞伤学生,校园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十、总务处应妥善保管学校房地产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