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预防为主”,校园安全工作要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一、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
二、值班人员巡查
1、幼儿出勤情况和班级开展活动情况检查;
2、班级电教设备用电安全检查;
3、学校的消防、照明、用电、紧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4、学校校园的安全情况。
三、门卫人员巡查
1、要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巡逻护校制度,按照重要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重点区域、地段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查质量,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确保校园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园领导及公安机关并果断处置。
3、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处理。
4、当班过程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当班时校内发生重大案件的,要追究责任,并视责任大小给予纪律处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酌情赔偿。
5、值班巡逻护校中,要随时接受公安部门对本单位的检查,并配合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