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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小学“星星”评选办法

  台东小学“星星”评选办法

  活动目的:“星星”评选与六项常规评比、作业评比结合,让三者互相促进,形成良好校风。

  评选时间:每周班会课。一周评选一次。

  活动准备:每生交一张1寸红底彩照。各班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不良现象登记簿”和“星星”登记簿。

  *礼仪之星

  参评资格:一周以来在六项常规评比“文明礼貌”与“仪容仪表”两项未被扣分的学生。

  优先对象:着装特别干净、大方、得体的学生;常洗头洗澡、常剪指甲、坚持早晚洗脸刷牙的学生;经常主动帮助老师和同学的学生。

  *守纪之星

  参评资格:一周以来在六项常规评比“安全”、“纪律”和“两操”项目中未被扣分的学生。

  优先对象:管理得力的班干部:正副班长、值日班长、纪律委员、劳动委员等。

  *环保之星

  参评资格:在一周值日生工作中、自己座位区域内卫生未被扣分的学生。

  优先对象:主动帮助班级巡逻、检查卫生、检举乱丢纸屑等不卫生行为的同学。

  *学习之星

  参评资格:一周以来作业评比中各梯队的前三名学生。

  优先对象:作业被张贴的,上课积极大胆发言的学生。

  注:

  1、以上四颗星的评选,在参评人数多于4个时,采取举手或投票表决的方法进行,被评为“星星”的同学,授于“星星”徽章,今后每一周的班会课时举行“星星”徽章的交接授牌仪式。

  2、六项常规评比时,当天执勤应将各项被扣分学生名单反馈给各班值日班长,由值日班长登记到“不良现象登记簿”中。

  3、改过机会:“好人好事登记簿”中的一次记录可抵消“不良现象登记簿”中的一次不良记录。

  台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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