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场地开放协议
甲方:z市浪沧新城第一实验小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条列》,满足社区居民健康活动的需求,保障学校场地开放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协议:
1.来校参与锻炼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场地对外开放制度,服从校方工作人员的管理。
2. 场地锻炼的所有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自行负责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对健身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有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以及患有先天性疾病等不适合在公共场合锻炼的人员,谢绝进入本校锻炼,如有隐瞒病情进入学校锻炼者,所有发生的意外人身安全事故,校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场地锻炼的所有人员如在锻炼期间对学校公物、设施、器材等造成损坏的,当事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按实赔付)
5. 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浪沧新城第一实验小学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