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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_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

SDF-2009-0002

合同编号: [ ]区县

[ ]乡镇包字[年 份 号]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甲方(转包方):

乙方(接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

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

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转包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

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1.转包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小麦、玉米或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共 公斤。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转包金

人民币 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2.转包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转包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关系不变;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安臵和土地补偿权利。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受让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转包金。

4.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转包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的土地;需要继续转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转包权。

6.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六、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转包金的。

八、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元 。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支付转包金,每迟延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迟延一天,按转包金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5.乙方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甲、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分别报村委会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签章)

签证日期: 年 月日

篇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合同

甲方(入股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XX省XX市XX镇XX村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与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用途,主营项目是农副业,畜牧业,园林及农副产品深加工,观光旅游业等 生产经营及租赁。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为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股份合作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承包期限结束止。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一)采取下列形式分配股权红利:

1.保底分红。保底分红期为三年。

2. 根据每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将纯收益的30%作为合作股的红利分配。

(二)支付股权红利方式:

逐年支付。于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当年度保底收益和分配红利。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分得股权红利、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于 年月 日之前将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于股份合作到期之日将土地交付甲方。

4.乙方依法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6.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股份合作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股权红利,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股权红利的5‰承担违约金。

3. 甲方不准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若因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a href=http://www.16fw.com/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讲话幢竞贤级ǎ谋渫恋赜猛尽⑵苹邓然∩枋┑模涸鹦薷矗徊荒苄薷椿虿荒苋缙谛薷吹模涸鹋獬ァ?/p>

5.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其他

1.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股份合作前,甲方留在股份合作土地上的树木及地上附着物等按约定处理;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按约定补偿。

2. 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招远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招远市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土地总数:亩。

位置:

合作地: 亩。

记储地: 亩。

果树:亩

其他:

本人能种:

入股形式单独约定: 亩 亩 入股形式单独约定:

附件1

土地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为稳定农民土地承包权,解放农村生产力,搞活经营权,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民增收,实行规模化经营。

第二条 合作社宗旨: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承包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农民长远利益,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第三条 名称: (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四条 地址:

第五条 性质:股份合作。

第六条 经营范围及方式:从事农副业,畜牧业,园林及农副产品深加工,观光旅游业等 生产经营及租赁。

第七条 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我约束,民主管理的机制。

第八条 目标:村民集体致富,为能者提供一致富平台。

第二章 股东、股权设置和管理

第九条 承认合作社章程,符合有关条件并按本章程规定,将拥有的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入股以及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的投入者均作为合作社股东。

第十条 合作社实行合同制入社自愿,退出自由的方式,实行统一经营。按股权实行保底分配,土地股实行保底优先分配:一级地200元/亩*年,二级地150元/亩*年,三级地100元/亩*年,山地50元/亩*年。

第十一条 股份份额以该户入社的土地面积多少来确定。合作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或确权后剩余期限。

第十二条 股权分为土地股和投资股;土地股以亩为单位,每亩标准产量(一级地)承包田折算股份1股,股权在承包期内可以继承、馈赠,经本合作社同意可以转让。

第十三条 股东享受平等权利,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土地股权在承包期限内可以继承,但不得抵押。

第十四条 入股后,合作社对持有者签发股权证书,作为股份持有者的股权证明和分红依据。土地股分红有两种形式:一是合作股的土地已被租用,这种土地股拥有分红权。二是记储股的土地未被租用,仍由农户耕种,这种土地股没有分红权。如果农户不想耕种,必须转为合作股的土地。记储股的土地必须统一规划、统一调整。

第十五条 国家粮食补偿款仍由原农户所有。在土地承包期内,有征用土地补偿款,归原农户所有,不纳入合作社收益。

第三章 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社的社员会议,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篇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伙经营协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权证合伙经营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县乡(镇) 村 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合伙经营形式发包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注:土地流转承包的四至界线按甲方承包土地使用证和林权证的原始界线为准。)

二、合伙经营期限

合伙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以农村土地使用承包年限为准。

三、合伙经营的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平等合作共同经营,双方共担风险,在经营中的收益,乙方根据每年的实际收入利润的向甲方分配利润。如确实没有产生收益,乙方可以不向甲方分配利润。 在种植的果树未挂果前,在果树行距内套种的其它作物的收入用于未挂果前的果树养护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四、投资的方式

采用乙方投资方式自主经营。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日前将合伙经营土地交付乙方。(并将协议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作为发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合伙经营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3、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合伙经营的土地有生产自主经营权。

4、如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土地没有收益,甲方和乙方共担风险,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合伙经营的利润。

5、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合伙经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评估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有关调解;

2、提请协议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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