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施工项目外包协议
便民点修缮维护施工外包协议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相关工程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服务内容:
甲方将所辖的全部便民点一年内的修缮工程项目采取包工、包料、自配机械设备及其他安全生产设施的全包干方式交由乙方组织完成,乙方保证己方及所属施工人员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执行日期自 止,协议期为 个月。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按工作量计算费用,乙方需提前提供施工预算清单,待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甲方根据施工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工程款,工程款在修缮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后支付。
四、甲方义务
1、确定乙方修缮范围及要求,审核工作量,申请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3、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与管理,对需要返工的施工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
五、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并终止本协议,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强化自己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确保能在甲方提出施工需求后 小时内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的修缮任务。如造成延期交工或工程质量等任何与工程相关的方面出现问题的均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也一并予以赔偿,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5、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政府关于施工的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止施工撤离现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此次工程的所有工程款,对其他施工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还有其他损失的乙方一并承担。
6、所有协议项下的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产生的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原因所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等任何责任。
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甲方为解决相关事务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任何一次未按约定保质、保量及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任务的,甲方有权在工程款30%以内对乙方进行扣罚,所有返工的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乙方在协议期内连续两次未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包括拒绝甲方返工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清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全部予以赔偿。
八、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已经累计完成工程款的30%支付违约金,如此计算的违约金不足2万元的,以2万元为底限。
九、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协议,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便民点所在地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年 月日日
篇二:项目外包合同
编号:
委托开发合同
项 目 名 称:
甲 方:XXX
乙 方:
签 定 日 期: 年月 日
签 定 地 点: 北 京 市
目 录
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 3
二、委托开发的(目的与)内容 ............................................ 4
三、 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 5
四、委托开发的成果以下列形式提交 ........................................ 5
五、委托开发计划 ........................................................ 5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 7
七、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 8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 9
九、保密 ............................................................... 10
十、风险责任的承担 ..................................................... 11
十一、知识产权 ......................................................... 11
十二、违约责任 ......................................................... 13
十三、不可抗力 ......................................................... 15
十四、通知和送达 ....................................................... 15
十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 16
十六、本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及其他 ................................... 16
十七、合同附件 ......................................................... 18
委托方:XXX(以下简称为“甲方”)
负责人: 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服务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之机构,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拟委托有相应实力的机构为甲方进行 XXX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研究开发;
2、乙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之机构,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特定的技术知识,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关研究开发服务;
3、甲、乙双方已经就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有关事项达成意向。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1 本合同:指合同主体文本及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属“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合同主体文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合同附件:本合同第十七条所列举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 本合同双方:指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的全称,本合同双方亦称甲、乙双方或本合同各方。
1.4 合同总金额: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的委托开发应获得的报酬之金额。
1.5 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雷击、洪水、地震及动乱、暴动、骚乱、罢工等,但不包括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
1.6 本合同所称的验收包括本项目项下各阶段的工作成果的验收。
1.7 甲方的关联公司:是指甲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其控制或与其共同被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合法机构,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能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成为关联公司。“控制”指对受控或共同受控机构选举董事(或其它管理负责人)的股份或其它证券,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至少百分之五十(50%)的投票权,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拥有实际支配受控机构的权利。
1.8 背景知识产权:指本合同生效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知识产权或由合同一方或其关联公司在独立于本项目之外获得的知识产权。
1.9 前景知识产权:指本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
1.10 商业利用:就专利权而言,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实施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就著作权而言,是指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作品的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发表、修改、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对作品进行使用;就有关技术秘密的权利而言,是指在不违反双方保密约定的情况下,制造、使用、销售含有该技术秘密的产品或使用该技术秘密方法以及其他法律允许的行为;就其他知识产权而言,是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但本合同所称商业利用不包括许可或授权他人进行上述行为。
1.11 开发成果: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所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及所有相关开发文档(包括项目开发各阶段完成的技术成果及相关开发文档),以及上述技术成果的中间成果、过程材料。
二、委托开发的(目的与)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项目的研究开发,要达到的目的及委托乙方研究开发的具体
内容见附件一。
为确保本项目的正常实施,乙方除应提交合格的开发成果外,并应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咨询、培训、安装、调试、检测等相关服务。
三、 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乙方应确保其交付的开发成果满足甲方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开发成果应该达到的具体技术指标和参数见附件二。
在开发过程中,当甲方对需求进行合理变更时,乙方应与甲方友好协商,按甲方要求完成变更,成果交付时间及变更开发内容导致费用变更的,双方应根据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
四、委托开发的成果以下列形式提交
乙方完成的开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过程材料、中间成果以及最终成果等,应全部交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本项目中开发成果形式应该包括□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标准文稿、□图纸、□论文、□报告、□计算机软件、□样品、□样机、□其他:____________。
本项目开发成果涉及到计算机软件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源代码以及描述软件流程、算法、设计思想的软件设计文档。
乙方提交的开发成果涉及计算机软件的,如果其中包括乙方在本项目之前已经开发完成的代码,乙方应通过正式文件明确告知甲方,还应在提交的开发成果中显著地进行标识,否则视为本合同下的开发成果。
第一部分五、委托开发计划及人员安排
5.1. 乙方需按照如下的约定,完成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相应的标准,将所完成的开发成果提交给甲方:
篇三: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软件开发(委托)合同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
XXXX年XX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甲方所需的软件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合同标的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软件)为:
2.乙方负责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交付、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软件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3.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取得为开发本软件所需的其它软件的许可使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本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软件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开发进度及软件成果交付
1.自签定本合同起30日内,乙方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2.软件产品交付地点为,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四、开发费用
软件总开发费用为(人民币) XXXXXXXX 元整,费用包括:完整的软件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其
他软件的全部接口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教材、课程费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五、付款结算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XXXX元)。
2.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甲方后,甲方在可正确使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计人民币(¥:XXXX元)。
3.软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开发费用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增值税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计人民币(¥:XXXX元)。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包括软件产品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所提交的软件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软件开发的进展情况。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软件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4)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因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6)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软件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软件进行免费更新、升级。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软件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软件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软件产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八、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2个月,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2.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软件设计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软件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软件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售后服务支持
1.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2.在售后服务期的前两周,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软件。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软件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