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行“阳光体育”活动,庆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检阅我校田径运动的技术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于10月25日至27日召开都于中学秋季田径运动会。
一、参加对象
凡我校在校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方法
学生在各班体育委员处报名,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可兼报接力。报名时须写明出生年月、报名表必须男、女分开填写。
三、报名人数
每班限报15人,其中女生不得少于4人(非运动员不准参加接力赛)。
四、比赛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标枪。
五、竞赛办法
(1)按年级分男、女组分别进行比赛。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比赛规则。
(3)400米以下(含400米)进行预决赛。800米以上和4×100米接力只进行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4)田赛8人以上取8人决赛。8人以下(含8人)全部参加决赛。
(5)录取名次:单项和接力赛按年级分别取男、女前八名。8人或8队以下(含8人8队)减一录取。团体总分按年级取前八名。
(6)计分方法:单项按9、7、6、5、4、3、2、1的方法记分。减一录取则按9、7、6、5、4、3、2的方法记分,由此类推,接力赛加倍计分。
(7)破一项县记录加20分,破一项市记录加50分,破一项省记录加80分。同时破几种记录只加一次最高分。
(8)团体总分计算:团体总分按各班男、女得分之和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按破省、市、县记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由此类推。
(9)为了严肃赛风赛纪、文明比赛。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经查证无误后取消名次和得分,并倒扣班上团体总分10分,不能评精神文明队。
六、奖励办法
(1)凡获得单项前八名的个人和团体总分前八名的班级匀给予奖励。
(2)破记录另给破记录奖。
都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