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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学生社团评价方案
学生社团(兴趣小组)评价办法是评估学生社团业绩的主要方法,是评选优秀社团的主要依据,学生社团评价办法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为推进学生社团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同时也属《云大附中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补充,请各社团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总则
校团委按照评价方案对各社团进行量化管理,各社团每学期有基本分40分,根据表现加分或减分,每学期末根据各社团的量化总分评选出优秀社团,评价分数不设上限,每学期按分数高低评优一次。
此方案适用于各社团。
二、加分规则
1、社团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宗旨,加10分。
3、积极组织并开展每一次活动,认真做好活动记录,每个月10号以前上交一次简讯(配有活动图片)交给团委,加3分;如稿件被学校网站登用,则额外加5分;每个月在各自展板区域更新一次内容,落实做到位,加6分。
4、社团内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顺利开展活动,并能主动接受校领导、德育处、团委、少先队大队委学生干部、其他社团和广大师生的监督,期末获得“零投诉”,加20分。
5、社团负责人或成员积极参与社联工作,如负责通知、监督、会议记录等,所在社团加10分。
三、扣分规则
1、社团内无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组内管理混乱,随意收取会费,不公开财务开销,扣10分。
2、社团长期无活动,展板区无任何内容更新,被社员投诉,或者不按《云大附中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实施的,被他人投诉,一次扣10分。
3、社团负责人应积极响应学校团委的号召和工作安排,例会按时出勤,无故缺勤,一次扣10分。
4、规范活动宣传,安全文明活动,有活动,需向团委提前报备,不在校园内随意粘贴活动宣传海报,不在宣传阵地中使用不文明用语或不文明信息(图片),使用完场地或教室后应及时打扫,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一次扣10分。
5、遵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组织、谁担责”的原则,不得打着社团的名义私自建QQ群、微信群、论坛圈等开展与学习及社团活动无关的交流,或者在老师和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邀约外出活动者,一经发现,一次扣30分。
四、如遇以下情况,将直接取消社团注册
1、各社团必须保持鲜明的政治立场,树立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跟党走、跟团走,思想与行动高度统一,接受党和团的指挥和领导,如社团负责人出现政治立场偏移,思想、态度、行动不端正,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经发现,所在社团直接取消注册资格,同时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2、社团量化分数得0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该社团直接取消注册资格。
3、如学校学生或其他个人利用社团所建QQ群、微信群、论坛圈等传播非法言论,出现攻击、诽谤、侮辱他人和其他组织,约架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一经发现,群主所在社团直接取消注册资格,相关责任人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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