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本文关键词:居室,装饰装修,试行办法,家庭,管理
20XX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本文简介:20XX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1]【实施时间】19970415【发布单位】建建[1997]9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
20XX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本文内容:
20XX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1]
【实施时间】19970415【发布单位】建建[1997]9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
第三条
凡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装修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必须按照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进行简易装饰装修(如仅作面层涂料、贴墙纸、铺面砖等)的,应当到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
第二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市场管理
第六条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七条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八条
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划:
(一)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二)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三)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四)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五)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六)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七)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规划。
第九条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逐步建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为开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材料营销、装饰承包等活动提供交易场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的管理。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可以开展信息咨询、投诉、质量评估等服务,以满足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消费者和经营者的需求。
第三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
除自行装饰装修外,居民对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选择并委托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或者具有个体装饰从业者上岗证书个人进行。
第十一条
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第十二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可以委托有关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并按照规定支付监督费用。
第四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与价格管理
第十三条
实行委托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当遵循诚实、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遵照被委托人应当遵循诚实、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往所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其中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还应当填写本人身份证和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号码;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
(四)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工程价格及支付的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方式;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五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作业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论是自行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第十七条
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第十八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第十九条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2: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本文关键词:合肥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施工合同
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本文简介: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制定使用说明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住宅
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本文内容:
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制定
使用说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质。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定此合同的,应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凡在本市各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定此合同的,应一式四份(住宅装饰装修市场执一份)。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服务热线:_____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址: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
㎡,户型:__
室
__
厅
__
厨
__
卫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___
种承包方式:
⑴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⑵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
___
工作日
开工日期__年__
月__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
年___
月___
日(按约定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
元;
金额大写:_____
元。
(见附表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设计标准
3.1
实际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有关国家对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并达到相应设计深度要求。
3.2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___
方式提供:
⑴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⑵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方在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设计费用_____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将准确的联络地址及通讯方式提供给乙方,以备甲、乙双方执行此合同过程中业务联系之用。
4.2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设计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3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费用。
4.4
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不得有下列行为:
⑴
变动房屋承重结构;
⑵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⑶
擅自将生活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和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公共供水、排水设施;
⑷
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强体;
⑸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
⑹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行为。
4.6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的各种费用。
4.7
凡涉及4.5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设计单位队改动方案的安全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8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
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防护规定,因违反安全防护规定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4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5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纺火条例。由于施工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负责做好竣工后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调,双方签署《工程变更单》(见附表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明确调整的价款及工期的相应增减。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变更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无效。
6.3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整修并承担费用。
7.2
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7.3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应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4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法定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
7.5
如甲方指定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以及整修并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7
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更换约定材料,且乙方材料已进场,甲方负责承担材料运输费、搬运费。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发生上述问题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上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⑴
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
⑵
不可抗力;
⑶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国家及物管部门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当顺延)。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8.3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约定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安装地板、橱柜、电器等而影响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饿,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2
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⑴
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
⑵
隐藏工程验收;
⑶
中期验收;
⑷
竣工验收。
10.2
隐藏工程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改造基本铺设完成;中期验收指工程进度过半,即木制品工程基本结束、油漆工程施工前。乙方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及中期结算(根据“合同”预算、工程变更洽商及水、电施工核算中期款),甲方未按约定交纳中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10.3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各部分项目工程及工程量。乙方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单价及工艺以报价单上文字说明为准;完工结算工程量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量为准。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墙面乳胶漆、墙面瓷砖遇门窗洞口减半计算)
10.4
工程竣工验收前三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三日内进行修改,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尾款,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5
工程中期验收或竣工验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三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即不参加验收又不在上述是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
10.6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7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8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
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法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款项名称
付款时间
款项包含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首期款
开工前三日内
工程造价*60%
第二次
中期款
工程进度过半中期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35%+水电路改造全款+主材代购全款+/-工程变更全款
第三次
尾款
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5%+/-工程后期变更款
11.2
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见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款;
11.3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各项工程款由甲方交到乙方财务部门,盖有乙方财务章的收据为有效付款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2.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2.3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
12.4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12.5
早工程保修期限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验,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维修。
第十三条
有关具体规定
13.1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2
施工中材料搬运(上楼)费及垃圾清运费面积大小和楼层高低由双方商定。如甲方自行搬运和清理,则不支付乙方费用。
13.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点__分至___点__分;下午__点__分至__点__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中任一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赔付对方违约金。
14.2
合同签定后,非乙方原因,甲方减项金超过总工程款的10%(包含10%)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减项项目金额的35%作为变更损失费。
14.3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昂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4.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4.5
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上午2%的违约金。
14.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2%的违约金。
14.7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厂能够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并视同验收合格。
14.8
对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并承担治理造成的全部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5.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采取协商解决。
15.2
双方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解决不当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___,作为本合同的约定。
①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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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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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附则及其他
17.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7.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7.3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____执__份。
17.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合同附件略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
篇3:2020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20XX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本文关键词:装饰装修,住宅,室内,协议,管理
20XX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本文简介:20XX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1]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
20XX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本文内容:
20XX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1]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
(7)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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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本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适用于物业管理单位受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时,与装修人(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使用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协议示范本本的内容,对本示范本本条款或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文件、规范为准,也可向珠海市建设局、珠海市物业管理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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