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江苏省,废弃物,管理办法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3月1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省长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维护城乡面貌和环境卫生,根据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
70
号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3月1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维护城乡面貌和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餐厨废弃物的治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运营。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环保、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价格、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餐厨废弃物治理资金的投入。采取措施,鼓励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节约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通过经济、技术等手段,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适当补贴,并组织制定统筹解决措施。
第八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参与制定有关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推广减少餐厨废弃物的方法,将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工作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范围。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二章
治理规划和设施建设
第十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应当包含餐厨废弃物治理的内容,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区域统筹的模式,规划建设区域性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
第十一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规模达到100吨/日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核准项目时,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
跨行政区域范围服务的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由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核准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同时告知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对已经建成运行的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无害化等级评定标准。无害化等级评定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章
餐厨废弃物申报、收集和运输
第十五条
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投放、专业收集和运输。
第十六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在向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者许可申请时,应当主动出示协议。
第十七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年度餐厨废弃物产生情况。
新设立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自餐厨废弃物首次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餐厨废弃物产生情况。
办理餐厨废弃物产生情况申报时,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提交其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的协议复印件。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或者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
(二)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三)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四)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将餐厨废弃物交给与其签订协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
(五)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
第十九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决定,向中标企业颁发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与中标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并作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活动。
第二十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餐厨废弃物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并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三)餐厨废弃物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滴漏功能;
(四)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每天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清运餐厨废弃物不得少于一次;
(二)将收集的餐厨废弃物运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场所;
(三)用于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应当为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确保密闭、完好和整洁,并喷涂规定的标识标志;
(四)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联单制度;
(五)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制度,收集、运输台账应当每月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一次;
(六)未经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第二十二条
将餐厨废弃物运往行政区域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报本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处置许可文件复印件;
(二)处置单位生产的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证明材料;
(三)处置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处置的证明。
未提供前款规定材料且未经备案的,不得将餐厨废弃物运往行政区域外处置。
第四章
餐厨废弃物处置
第二十三条
餐厨废弃物实行集中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
禁止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第二十四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所采用的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餐厨废弃物处置技术标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的,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决定,向中标企业颁发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证,并与中标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经营协议。餐厨废弃物处置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并作为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未取得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活动。
第二十六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吨/日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相应的规划许可文件;
(三)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有关标准;
(四)具有健全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具有可行的餐厨废弃物废水、废气、废渣处理技术方案和达标排放方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七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环保标准,防止二次污染;
(三)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理餐厨废弃物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四)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餐厨废弃物;
(六)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设备,并保证其运行良好;
(七)在餐厨废弃物处置场(厂)设置餐厨废弃物贮存设施,并符合环境标准;
(八)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监测,对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
(九)餐厨废弃物处置与产生、收集、运输实行联单制度;
(十)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制度;
(十一)未经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用油和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和体系,防止以餐厨废弃物作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第二十九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
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纳入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运行与建设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合理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及其相关的排污费收费政策,并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价格成本监测工作。
第三十一条
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成的肥料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行为。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企业收集、运输和处置;引导餐饮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并将餐厨废弃物的处理情况与企业的等级评定挂钩;加强对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的牲畜残渣油脂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加强食用油安全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监督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并执行食用油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非法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食品油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使用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的行为。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各种无证无照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以及生产经营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改正违法行为。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监督检查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妨碍与阻挠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三十六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中标企业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列入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定期对餐厨废弃物处置场(厂)的餐厨废弃物处置数量、质量和环境影响进行监测。
第三十七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许可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准予延续的,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企业重新订立经营协议。
第三十八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企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6个月向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企业停业或者歇业前,落实保障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措施。
第三十九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的正常收集、运输和处置。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企业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污染突发事件防范的应急方案,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
(二)未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
(三)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和公共厕所;
(四)将餐厨废弃物交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排入河道、湖泊、水库、沟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十二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协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其备案;拒不备案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随意倾倒、遗洒、丢弃餐厨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清除,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的企业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的职权和程序,核发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许可证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举报,未依法查处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主题词:城乡建设
餐厨废弃物△
管理
命令
分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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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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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江苏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
江苏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 本文关键词:重要会议,江苏省,医疗卫生,预案,保障
江苏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 本文简介:江苏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指导、规范和做好省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下统称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不发生传染病疫情流行,不发生伤病员的延误救治事件,不发生重要对象医疗保健工作不到位的事件
江苏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 本文内容:
江苏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指导、规范和做好省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下统称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不发生传染病疫情流行,不发生伤病员的延误救治事件,不发生重要对象医疗保健工作不到位的事件,保障重大活动参与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以及《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承)办的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全国(省)性政治、经贸、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需要实施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活动。
本预案指导由市、县(市、区)举(承)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参加重大活动的省部级以上等重要对象的医疗保健服务按干部保健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和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参与重大活动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健康危害。
(2)预防为主,居安思危。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重大活动接待单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运行机制。
(5)依法规范,措施果断。省及重大活动举(承)办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针对重大活动的特点,建立完善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依法、及时和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
在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省卫生厅成立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作为领导、协调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下设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厅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的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和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的各项管理规定,制定医疗卫生保障部各项工作制度;
(2)根据重大活动的特点和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要求,分别制订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医疗保健等工作方案;
(3)负责重大活动场馆和接待服务单位的医疗救治、传染病预防控制、消毒除害和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和指导工作;
(4)对与重大活动有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医疗卫生信息的统计报告等工作;
(6)完成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市、县(市、区)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
参与承办重大活动的市、县(市、区)卫生局成立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在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辖区内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3
医疗卫生机构
各级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在同级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担重大活动的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工作。
3
工作机制
3.1
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责任和奖惩机制
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在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分管相关工作,下设的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医疗卫生保障部的日常工作,所有工作责任到人。重大活动结束后,进行工作总结和奖惩。
3.2
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报告和协调机制
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要定期向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报告工作,及时请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与市、县(市、区)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的工作协调、联系、沟通;定期通报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信息。
3.3
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方)案备案机制
参与承办重大活动的有关市、县(市、区)医疗卫生保障部要在活动举办前30天,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制定的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及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等工作方案报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备案。
3.4
建立接待服务单位公共卫生安全承诺机制
各重大活动接待服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场所卫生等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在重大活动举办前30天,将方案和公共卫生安全承诺书等报管辖的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审查后实施。
3.5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与报告机制
3.5.1
责任报告人
(1)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人员;
(2)接待单位的工作人员;
(3)主(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
3.5.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
有关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对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登记,其内容一般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感染(中毒)人数、可疑感染(中毒)人数、感染(中毒)途径、临床症状、感染(中毒)程度、诊断和抢救治疗情况等,对事件的性质进行初步判断。
3.5.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对不能排除投毒的,应及时通报公安部门。
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应将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和有关主(承)办单位。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
4
主要工作措施
4.1医疗救治工作
(1)担负医疗救治任务的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制订重大活动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组建医疗救治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工作方案,并做好医疗救治设备器材、药品和物资等储备,以保证医疗救治工作的需要。
(2)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掌握重大活动的全面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和进出通道等,在举办重大活动场馆的适当位置设置急救医疗站(点),配备足够的救护车、救护用器械及设施、药品、通讯设施和医护人员,并有醒目标志,确保通讯畅通。当场内有人员发生急危重伤病情时,场内医护人员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如需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就近送往定点救治医院。
(3)根据需要,在重大活动接待服务单位设立医务室,派驻医疗组,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等苗头病人时应急立即报告,并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当接待服务单位有人员发生急危重伤病情时,医护人员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如需送医院救治的,呼叫“120”,立即就近送往定点救治医院。
(4)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要指定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综合与专科结合的一定数量的医院作为重大活动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要做好人员、物资、设备、器材和药品等的储备,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畅通,预留一定数量的病床,以备收治参与重大活动的危重病人和伤员。
4.2
卫生监督工作
(1)制订和实施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工作制度、工作要求,做到卫生监督制度、人员、措施和责任全部到位。
(2)按照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的要求,对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场馆、宾馆、饭店及周边地区的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要实施过细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防患于未然。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3)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好卫生监督队伍,经培训后派驻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场馆、宾馆和饭店。
4.3
卫生检测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制定重大活动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件等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做好与重大活动有关的食品、饮用水等产品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快速而准确地提供检测分析结果。
4.4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1)制订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和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组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做好传染病诊断试剂、生物制品、防治药品、消毒除害药械等的应急储备工作。
(2)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的预测预警措施和专报制度,加强信息传递和沟通,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苗头,一旦在重大活动参加人员中出现传染病疫情,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与蔓延。
(3)比赛场馆、接待单位的卫生管理。督促各比赛场馆、接待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确保食品和饮水卫生管理、消毒除害及其他各项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4.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制订重大活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体系、职责任务、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有关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等的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演练等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应对与重大活动有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活动期间,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分别按照《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件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
5
工作方法和步骤
5.1
准备阶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分别制定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配套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技术要求。明确重大活动接待服务单位责任人和联络员,开展接待服务单位和集体供餐、快餐、赞助产品企业专管员的培训指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布置,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拟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监测和医疗救治装备申请报批购置,申请专项经费。
5.2卫生监督审查阶段。审定各项工作预案、方案、制度和接待服务单位工作预案,公布举报电话,收集分析重点疾病疫情趋势。完成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传染病预防控制、医疗保健、爱国卫生、督导检查、应急队伍等组织网络和技术方案落实工作,组织开展主要场馆、景点、接待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和对市、县(市、区)的工作指导。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现场快速监测和医疗救治装备的配置。
5.3现场卫生监管阶段。以承办重大活动的所有场馆、接待服务单位为对象,逐一实施巡回检查。重大活动报到前一天,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医疗保健人员进驻重大活动接待服务单位,督促单位责任人和联络员加强卫生管理,并实行监督监测和疫情情况日报制。
5.4
总结奖惩阶段。重大活动结束后,各级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应对重大活动举办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既要总结经验,又要吸取教训。同时根据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对在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应立即安排医疗卫生机构派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携带有关执法文书、取证、采样工具和救护设备等进行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
6.1医疗救治。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治。
6.2
现场保护。保护现场,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了解事件情况和严重程度,分析发生原因。
6.3
封存物品。封存可能造成事件的可疑食品、原料、饮用水及被污染的物品和工具等。
6.4
现场调查。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
6.5
样品检验。对可疑食品、原料、饮用水及被污染的物品和工具、病人排泄物、呕吐物或洗胃液、血液等进行采样,样品应立即送实验室检验或现场快速检验,必要时可开展简易动物试验。
6.6
调查处理报告。事件调查处理人员须在调查处理结束后写出调查处置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发生经过、临床资料分析、医疗救治情况、流行病学资料分析、实验室检验结果、调查结论、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意见等。
6.7
行政处罚。调查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引起事件的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6.8
资料归档。调查处理结束后2周内,承办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归档内容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种调查表格、卫生监督及样品采集等执法文书、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及事件的应急处置等资料。
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则
7.1
重大活动举办地发生以下情况时,启动工作预案,并提请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研究调整重大活动安排:
(1)重大活动参加人员中发现“非典”、人禽流感临床确诊病例时;
(2)发生鼠疫、“非典”、人禽流感输入性或疑似病例,且接触范围较大时;
(3)发生霍乱疫情暴发,并波及三个以上接待服务单位时;
(4)发生其他法定传染病的流行或者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全国或者毗邻省(市)出现重大疫情,经论证需要停止大型活动;
(6)上级明确要求停止大型活动时。
7.2
重大活动举办地发生以下情况时,启动工作预案,建议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研究调整单项活动安排:
(1)重大活动参加人员中发现“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接触范围局限时;
(2)发生霍乱疫情,并波及两个以上接待服务单位时;
(3)发生其他法定传染病的暴发或者较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3
重大活动举办地发生以下情况时,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并密切监视事件的进展:
(1)周边省(市)发现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疫情有可能输入本省时;
(2)发生霍乱病例,局限在一个接待服务单位且未发生二代病例;
(3)发生其他法定传染病的局部暴发或者一般(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
保障措施
8.1
组织保障。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要加强领导,明确参与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技术人员职责和责任,建立“统一领导、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组织保障体系。
8.2
技术保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救治、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与能力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响”。
8.3
经费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做好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申请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各级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应本着勤俭节约、积极兼容、保证重点和严格管理的原则,分别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8.4
物资保障。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要指定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资、设备、器材、药品、快速检测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的储备和通信设备、交通工具的配备。
8.5
培训和演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需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增强协同和实战能力。
9
附则
本预案由江苏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3
篇3: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共营养师四级理论知识试卷及答案
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共营养师四级理论知识试卷及答案 本文关键词:江苏省,四级,理论知识,试卷,营养师
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共营养师四级理论知识试卷及答案 本文简介:http://www.jsfw8.com免费提供各种资格考试真题、模拟题、练习题、精选题及答案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共营养师四级理论知识试卷(试卷三)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40题,每题1分,共4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1.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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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公共营养师四级理论知识试卷(试卷三)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40题,每题1分,共4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
1.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你认为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道德产生时间比法律早
B.道德调整范围比法律广
C.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如法律严格
D.道德的实施比法律更具有强制性
答案:D
2.有细胞内动力工厂之称的是(
)。
A.线粒体
B.溶酶体
C.细胞核
D.细胞质
答案:A
3.人体有四大类组织,血液属于(
)。
A.上皮组织
B.结缔组织
C.肌组织
D.神经组织
答案:B
4.消化系统由(
)。
A.消化道和消化腺组成
B.消化道和肠胃组长
C.口腔、肠和胃组成
D.口腔和消化腺组成
答案:A
5.骨质包括有机质和无机质,无机质的主要成分是(
)。
A.骨胶原纤维
B.黏多糖
C.钙盐
D.钙
答案:C
6.人体内外气体交换的场所是(
)。
A.器官
B.鼻子
C.肺
D.支气管
答案:C
7.动脉是(
)。
A.把血液从静脉输送到心脏的管道
B.把血液从心脏输送到毛细血管的管道
C.把血液从毛细血管输送到心脏的管道
D.把血液从心脏到输送淋巴管道的管道
答案:B
8.脊神经共有(
)。
A.31对
B.32对
C.36对
D.48对
答案:A
9.老刘每日摄取350g碳水化合物,按碳水化合物提供热量占全天热能的65%,则共摄取的总热量为(
)kcal。
A.2154
B.2253
C.2099
D.2110
答案:A
10.下面哪条是碳水化合物独特的生理功能(
)。
A.供给能量
B.构成机体组织成分
C.是维持神经系统正常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质
D.抗生酮作用
答案:D
11.下列不属于VD缺乏的原因是(
)。
A.VD及钙、磷摄入不足
B.阳光照射不足
C.VD及钙磷的肠道吸收障碍
D.肝、肠疾病时可直接影响VD的正常合成代谢
答案:D
12.下列哪些症状是维生素B2缺乏所造成的(
)。
A.贫血
B.夜盲症
C.克山病
D.脂溢性皮炎
答案:D
13.以下关于VC溶解说法正确的是(
)。
A.VC溶于水不溶于脂肪溶剂
B.VC易溶于水,可微量溶于脂肪溶剂
C.VC溶于脂肪溶剂,不溶于水
D.VC溶于脂肪溶剂,可微量溶于水
答案:A
14.下列食物中含维生素C最少的一类食物是(
)。
A.奶类
B.叶菜类
C.水果类
D.绿茶类
答案:A
15.人乳中的乳糖的含量高于牛奶为(
)。
A.3%
B.8%
C.6%
D.15%
答案:C
16.儿童少年蛋白质的日摄入数量应占总能量的(
)。
A.12%--14%
B.15%--20%
C.20%--25%
D.25%--30%
答案:A
17.学年前儿童的膳食不应该(
)。
A.完全执行《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的所有原则
B.吃好吃饱一日三餐两点
C.控制食糖的摄入
D.节食
答案:D
18.下列方法能保护蔬菜中的营养素(
)。
A.洗后蔬菜放置时间过长
B.旺火急炒
C.炒煮的时间过长
D.长时间浸泡
答案:B
19.食物成分表中,“-“代表的含义是(
)。
A.不能计算
B.估计零值
C.未检测
D.微量
答案:C
20.以下不是多数欧美国家的膳食结构特点的是(
)。
A.营养过剩型膳食
B.高热量、高脂肪、高蛋白质
C.容易发生营养缺乏病
D.含膳食纤维低
答案:C
21.下列不属于平衡膳食的是(
)。
A.摄入的食物中的能量和营养素满足人体的需要
B.摄入的食物中的部分营养素缺乏
C.摄入的食物是无毒无害的
D.摄入的食物中营养素比例合理
答案:B
22.社区营养-社区动员不包括(
)。
A.动员领导部门积极参与
B.动员非政府组织的参与
C.社区卫生专业人员主动参与
D.非社区人员的参与
答案:D
23.下列不适用冷水焯的食物是(
)。
A.竹笋
B.萝卜
C.芋头
D.青菜
答案:D
24.对调查者一日三餐的食物进行称重,并计算出营养素的摄入量的膳食调查方法是(
)。
A.频率法
B.记帐法
C.称重法
D.膳食史法
答案:C
25.从市场上购买的苹果,回家后去除50克不可食部分,还留有250克可吃的部分,则苹果的废弃率约为(
)。
A.20%
B.16.7%
C.80%
D.83.3%
答案:B
26.食物成分表中,“(0)“代表的含义是(
)。
A.微量
B.估计零值
C.未检测
D.不能计算
答案:B
27.EAR指这一摄入水平可以使某一特定群体中需要量达到满足的比例为(
)。
A.40%
B.50%
C.60%
D.100%
答案:B
28.
提高氢离子的浓度可以(
)。
A.检验食品是否腐败变质
B.预防食品腐败变质
C.加快食品腐败变质
D.以上均不正确
答案:B
29.实际体重在理想体重±10%内为(
)。
A.正常范围
B.超重或瘦弱
C.肥胖或肥瘦弱
D.无法判断
答案:A
30.如果某老年人按某营养素的EAR确定其摄入量,那就意味着(
)。
A.他缺乏这种营养素的概率是0.5
B.他缺乏这种营养素的概率是1.0
C.他缺乏这种营养素的概率是0
D.都不对
答案:A
31.衡量成年个体营养状况和肥胖程度的较好指标是(
)。
A.体重
B.腰围
C.消瘦
D.头围
答案:A
32.在膳食配餐编制工作中,用作为膳食营养目标的是(
)。
A.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B.食物需要量
C.膳食营养素需要量
D.能量需要量
答案:A
33.食谱是指膳食调配计划,即每日每餐主食和菜肴的(
)。
A.名称
B.名称与数量
C.比例
D.数量
答案:B
34.为保证食物的多样性,应根据所提供能量等值的情况按相应数量交换(
)。
A.同类食物
B.不同类食物
C.同类营养素
D.不同类营养素
答案:A
35.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总体所包含的个体数可以认为无限大,而且往往是现实的或具体的
B.在对食品进行检验评价时,需对每个个体进行观察
C.从总体中抽取部分个体的过程称为抽样,所抽的部分称为样本
D.由同质的个体所构成的总体,不能有任何条件予以限定
答案:C
36.从500份样品中每隔50个抽取1个样品,这种抽样方法称为(
)。
A.纯随机抽样
B.分层抽样
C.随意抽样
D.等距抽样
答案:D
37.《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是我国关于食品标签分方面的
A.行业规范
B.非强制性建议标准
C.强制性国家标准
D.农业部的部颁标准
答案:C
38.某食品标签的配料如下:红枣、麦芽糖浆、葡萄糖、蜂蜜、柠檬酸、山梨酸钾。该食品中含量比例最小的是(
)。
A.红枣
B.麦芽糖浆
C.山梨酸钾
D.葡萄糖
答案:C
39.在两种或两种以上同类食品中对某营养素与同类产品相比较的优势的声称称为(
)。
A.营养素含量声称
B.比较声称
C.功能声称
D.减少疾病危险的声称
答案:B
40.食品营养标签中营养素用相对数值表示时,主要的比较对象是(
)。
A.NRVs
B.DRIs
C.RDAs
D.INQs
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41—80题,每题1分,共40分。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正确,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错选、少选、多选,均不得分。)
41.道德是社会中各种关系行为规范的总和,这种规范是靠(
)来维持的。
A.社会舆论
B.传统习惯
C.教育
D.内心信念
E.法律
答案:ABCD
42.职业道德是在人们从事职业活动过程时形成的是一种(
)的约束机制。
A.内在的
B.强制执行
C.非强制执行的
D.法律要求的
E.外在的
答案:AC
43.下列对胃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胃有容纳食物的作用
B.胃具有分泌胃酸和胃蛋白酶原的作用
C.胃不可以吸收部分营养素
D.胃可以吸收部分营养素
E.胃能够吸收脂肪、蛋白质等营养素
答案:CE
44.下列对肝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肝是人体中最大的消化道
B.肝由几十万个结构相同的肝小叶组成
C.肝细胞是肝的最基本的功能单位
D.肝小叶是肝的最基本功能单位
E.成年人的肝重约1500g
答案:AC
45.血细胞包括(
)。
A.红细胞
B.白细胞
C.血浆
D.血小板
E.抗凝剂
答案:ABD
46.下列哪些物质是富含镁的物质(
)。
A.糙粮
B.发菜
C.绿叶蔬菜
D.坚果
E.黑米
答案:ACDE
47.关于含VB2的食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动物性食品含量高,动物内脏含量多,其次是蛋类奶类
B.大豆和各种绿叶蔬菜也含有VB2,且有的蔬菜含量甚至比蛋类高
C.牛乳的含量比金针菜高
D.绿叶蔬菜含量比瓜茄类高
E.牛乳的含量比花菜高
答案:AD
48.婴儿的能量需求包括
A.基础代谢
B.体力活动
C.食物的特殊动力作用
D.能量的储存
E.生长发育
答案:ABCDE
49.婴儿的辅助添加食品必需符合以下原则(
)。
A.减轻母亲的负担
B.满足婴儿的营养需求
C.学习吃食物,为断奶作准备
D.适应婴儿消化系统以及心理发育的需要
E.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答案:BCDE
50.预防黄曲霉中毒的方法有(
)。
A.食用前用水浸泡
B.防霉
C.经常性进行食品卫生检测
D.使用合理的烹调方法
E.去毒
答案:BCE
51.下列与脂肪酸败没有直接关系的是(
)。
A.脂肪的饱和程度
B.紫外线
C.氧
D.氢
E.蛋白质
答案:DE
52.碳水化物的在烹调过程的变化有(
)。
A.淀粉的糊化
B.淀粉的老化
C.淀粉的焦化
D.变性
E.水解作用
答案:ABC
53.称重法进行膳食调查时,常用的人群是(
)。
A.个人
B.集体食堂
C.家庭
D.小样本人群
E.大样本人群
答案:ABCD
54.下列因素对头发样品的检验结果不会发生影响(
)。
A.采集头发的部位
B.使用洗发或护发剂
C.采集时被采集人的心理状况
D.环境对头发的污染
E.一天中收集的时间
答案:CE
55.
幼儿缺锌一般表现为(
)。
A.发育缓慢
B.味觉减退
C.食物猛增
D.贫血
E.免疫功能低下
答案:ABDE
56.下列属于大肠的组成部分的是(
)。
A.盲肠
B.阑尾
C.升结肠
D.直肠
E.十二指肠
答案:ABCD
57.
社区居民营养与健康需要收集资料有(
)。
A.人口调查资料
B.膳食营养调查资料
C.健康资料
D.经济状况和文化教育程度
E.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
答案:ABCDE
58.一般的食品标签描述了食品的(
)。
A.质量特性
B.安全特性
C.保健作用
D.食用说明
E.治疗作用
答案:ABD
59.以下叙述中正确的有(
)。
A.蛋白质最重要的功能是相成机体组织,器官的成分
B.蛋白质可以修复受伤的组织器官
C.血液中脂蛋白、运铁蛋白、视黄醇结合蛋白,具有运送营养素的作用
D.蛋白质是最主要的供能物质
E.
蛋白质不能直接为神经系统供应能量
答案:ABCE
60.下列是双糖的有(
)。
A.纤维素
B.乳糖
C.麦牙糖
D.半乳糖
E.蔗糖
答案:BCE
61.关于VB2食物来源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VB2广泛存在于奶类、蛋类、动物内脏中
B.粮谷类的维生素B2主要分机上在谷粒中,碾磨加工会丢失部分VB2,所以要多吃糙米,大米不要精细加工
C.干果中
D.绿叶蔬菜含有一定数量的VB2
E.VB2广泛存在于各种类蔬菜水果中
答案:ABE
62.“3D”症状包括(
)。
A.皮炎
B.腹泻
C.痴呆
D.口角炎
E.佝偻病
答案:ABC
63.幼儿缺锌一般表现为(
)。
A.发育缓慢
B.味觉减退
C.食物猛增
D.贫血
E.免疫功能低下
答案:ABDE
64.学年前儿童的膳食应该坚持(
)。
A.多样食物合理搭配
B.专门烹调
C.制定合理的膳食制度
D.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E.针对每位儿童的饮食喜好配置个性化食谱
答案:ABCD
65.下列对叶菜类的营养特点描述正确的有(
)。
A.脂肪含量不足1%
B.膳食纤维素含量约在1.5%左右
C.维生素C的含量多在35mg/100g以上
D.矿物质的含量在5%左右
E.是维生素B2的主要来源
答案:ABCE
66.食品腐败变质的原因有(
)。
A.食物的品种
B.食品本身的组成和性质
C.食物的营养成分
D.环境因素
E.微生物的作用
答案:BDE
67.社区居民营养与健康需要收集资料有(
)。
A.人口调查资料
B.膳食营养调查资料
C.健康资料
D.经济状况和文化教育程度
E.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
答案:ABCDE
68.烹饪的作用包括(
)。
A.杀菌消毒
B.使生变熟
C.促进营养成分分解,利于消化
D.调解色泽、增加美感
E.调合滋味
答案:ABCDE
69.烹饪原料的初加工能够(
)。
A.有助于营养素保护
B.增加营养素的吸收
C.消除不利于营养的因素
D.增加营养素
E.增加美感
答案:ABCE
70.用称重法进行膳食调查时,它的特点是(
)。
A.准确
B.简单
C.细致
D.复杂
E.用于小样本的人群
答案:ACE
71.
母乳喂养的优越性有(
)。
A.能满足4-6个月婴儿的营养需求
B.能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C.能增加母婴之间的感情
D.经济方便
E.不易引起过敏
答案:ABCDE
72.作为生物样本的尿液常见的种类有(
)。
A.任意尿
B.24小时尿
C.负荷尿
D.餐后尿
E.白昼尿和夜间尿
答案:ABCDE
7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食物选择要多样化,每天吃6种以上的食物,就能保证营养素的需要
B.成人每天最好食用2个以上品种的谷类食物
C.成人每天最好食用1-2个品种的水果
D.膳食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动物性食物
E.
膳食中每天应包含一定量的动物内脏
答案:BCD
74.
下列对幼儿营养需求表述正确的有(
)。
A.幼儿对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需求量相对高于成人
B.幼儿的男性的能量需求高于女性
C.对于2岁以下的幼儿,过多的能量来源于淀粉和糖是不合适的
D.幼儿期每天铁各种途径的损失不超过5MG
E.1-3岁幼儿的锌的RNI为9mg/日
答案:ABCE
75.下列哪些属于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需要强制性标示的内容(
)。
A.食品名称
B.日期标示及贮藏指南
C.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D.产品的批号
E.产品标准号
答案:ACE
76.开展入户动员工作在人户前应做到(
)。
A.先敲门
B.微笑
C.先进户
D.自我介绍
E.先坐下
答案:ABD
77.下列热菜的烹调方法中属于油熟法的是(
)。
A.烹
B.煎
C.煮
D.熘
E.炒
答案:ABD
78.膳食调查的最基本的内容是(
)。
A.调查对象的一定时间内食物消耗的种类
B.调查习惯的餐次分配
C.调查对象食物的加工方法
D.调查对象一定时间内食物的消费量
E.调查对象一定时间内的饮食习惯
答案:AD
79.UL是(
)。
A.平均每日可以摄入的营养素的最高量
B.是一个建议的摄入量
C.这一摄入水平对人群中的几乎所有个体不会损害健康
D.这一摄入水平对人群中的几乎所有个体都会有损健康
E.当摄入量超过UL时,损害健康的危害性会随之增大
答案:AC
80.尿液的保存方法有(
)。
A.冷藏于4℃
B.加入福尔马林
C.加入麝香草酚
D.加入浓盐酸
E.加入氯仿
答案:ABCDE
三、判断题(81—100题,每题1分,共20分。对于下面的叙述,你认为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把相应题号下“A”涂黑,你认为错误的,把“B”涂黑。)
81.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
)
答案:√
82.
有些人在从事营养师的工作同时,还从事第二职业,这是一种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
)
答案:×
83.
食物成分表中的“食部“只是参考值,可能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差距。(
)
答案:√
84.胃有分泌胃酸和胃蛋白酶原的作用,胃酸可以刺激胃蛋白酶原使之活化成为蛋白酶,具备消化蛋白质和脂肪的作用。(
)
答案:×
85.膳食调查是对被调查者进行现阶段以及以往膳食情况信息的了解。(
)
答案:√
86.植物油脂的消化吸收率高于动物油脂。。(
)
答案:√
87.淋巴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产生淋巴细胞、过滤淋巴(清除异物)和产生抗体,在免疫学上具有重要作用。(
)
答案:√
88.免疫系统功能是保护机体免受内源和外源性病原体的侵害。(
)
答案:×
89.鉴定食品腐败变质可以从感官、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
答案:√
90.脑神经主要支配头面部器官的感觉和运动。脊神经主要支配身体和四肢的感觉、运动和反射。(
)
答案:√
91.肥胖的原因之一是能量摄入过多,而肥胖又是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危险因素。(
)
答案:√
92.非必需氨基酸人体需要,但因为能在体内合成的,食物中缺少了也无妨。(
)
答案:×
93.若在植物性食物基础上添加少量动物性食物,可以发挥食物蛋白质的互补作用,蛋白质生物价会提高(
)
答案:√
94.天然食物中的油脂,其脂肪酸结构多为顺式脂肪酸。(
)
答案:√
95.1μg的β-胡萝卜素相当于0.167μg的视黄醇当量。(
)
答案:√
96.VB1对酸不稳定,易被氧化失活,在碱性环境中较稳定。(
)
答案:×
97.神经型脚气病综合症为VB1缺乏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表现较为罕见,多见于酗酒者。(
)
答案:√
98.维生素C毒性很小,所以服用过多不会产生不良反应。(
)
答案:×
99.人乳喂养婴儿比其他任何乳喂养好。(
)
答案:√
100.婴儿的体重增加到出生的二倍时可以逐步使用辅助食品。(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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