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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本文简介:米脂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2014.1——2014.12)一、指导思想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米脂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本文内容:
米脂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2014.1——2014.12)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米脂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米脂二中奖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考核对象
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4.体现人文关怀,不搞平均主义。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5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3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事假1天扣0.5分;2天扣1分,半天不扣分。超过2天的每天扣1分;旷工1天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调好。大病住院满一个月的,凭病历、发票,只扣当月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扣除绩效工资。学校对当月出满勤者,奖励30元人民币。学校实行坐班制,(普通普通教职工坐班、上课每周必须累计达12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每周除有教师例会的周五以外,允许半天不坐班,这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好,不扣除当月满勤奖。)
行政、后勤人员坐班每周必须累计达25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教职工上班期间每缺1节坐班,扣考核分0.2分,每无故缺一次会议(学习、培训),扣1分,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各扣0.5分。
以下假期自己调好课后,不扣除绩效工资:
计生假一周;直系亲属病故,给丧假1周,祖父母、外祖父母病故,给丧假1天;婚、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以下情况学校以工会名义予以慰问:
(1)教职工患重、特大病的,酌情慰问;
(2)直系亲属、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的;
其他情况,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35分)。
学校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1)班主任工作量:按每周折合5分。学校按每学期平均每班月津贴100元在总盘子里提取,不足的部分,学校补充;超出部分不限。根据原有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分配。
(2)内设机构每周工作量:
行政人员:副校长0.7、教导主任0.6、其他行政人员0.5分;
教辅人员:出纳0.5;教务员0.4;图书管理0.6;信件收发0.2;理实验员0.25;体育保管员0.2;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管理维护0.4;摄像及宣传报道0.2;领操0.15。
后勤人员:门卫及其他相关人员
(3)高龄教师照顾(以学年初开始):
男教师年满50---54周岁,女教师年满45—49岁,以2/3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男教师年满55---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54岁,以1/2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学校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参与考核的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5分
3、教育教学过程(2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1)备课:要求提前备课,备教一致,每缺一节,扣0.2分
(2)上课:要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依法执教,违规教学一次,扣0.5分;
(3)作业:按照原作业量次执行,完成总量的90%不扣分;缺一次,扣0.2分;
(4)考试:按时完成月考、抽考的制卷、阅卷、统计工作,每缺一次,扣0.5分;
(5)教研:积极参加公开课、听评课、集中学习等研训活动,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小结、校本研训等材料,每缺一项扣0.5分,迟交扣0.2分。
(6)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附分,再由部门负责人和学校考核组分别打分(行政人员由校长和考核组分别打分),各占50%。
4、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30分
)。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计算方法:学科考试的成绩除以全县农村中学在该科的平均成绩乘以20,就是效果得分,多学科按照原来考核标准折合计算。
非统考学科(音、体、美、信息等)的教师和非专任教师(行政、后勤人员)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按照统考学科教师的考核平均成绩执行。
奖励:
1.学校对每学期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含教研加分的0.2)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2.教研方面:参加优质课评比、各级论文等各项教研选活动获县一等奖加1分,县二、三等奖加0.5分;获市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获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被评为先进教研组、课题通过验收,全组按照上面标准奖励。
3.其他奖励(训练、辅导、节日加班、征文、通讯稿件等按照原来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本学期未在本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的;
(2)经教育局批准脱产学习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教育系统以外的;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6)参照退休教师标准,未到退休年龄提前离岗的。
(7)本单位在编但不在本单位仍从事教学工作的:
在私立学校任职的,不予发放;借调到公办学校的,按照我校教师考核的最低标准的一半发放。
(四)年度考核
学校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成绩,按照以上考核成绩,根据指标,由高分到低分评选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
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巩生喜
副组长:
郭永泉
高明圣
李树鑫
成
员:张文湖
艾卫东
常浩东
艾丽霞
常
宁
刘向胜
张永明
延东红
申连成
常剑武
米脂县第二中学
201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