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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与科研训练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日期:2020-11-28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机电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与科研训练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本文关键词:机电,学分,本科生,科技创新,试行

机电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与科研训练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本文简介:机电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与科研训练学分认定办法(2016年4月试行)从2013级本科生开始,培养方案中加强了科技创新与科研训练要求,列入了对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研究训练)的两个学分要求。学院研究制定了相应学分认定办法。各专业应根据自身特点、要求、资源等定制各专业学分认定办法及达成要求,并报送学院审核备

机电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与科研训练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本文内容:

机电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与科研训练学分认定办法

(2016年4月试行)

从2013级本科生开始,培养方案中加强了科技创新与科研训练要求,列入了对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研究训练)的两个学分要求。学院研究制定了相应学分认定办法。各专业应根据自身特点、要求、资源等定制各专业学分认定办法及达成要求,并报送学院审核备案。

一.科技创新与科研训练项目范围

1.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包括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2.

大学生数模竞赛

3.

各类科技竞赛(认定目录见附件1)

4.

开放创新实验(含高峰计划

5.

本科生导师提供的科研训练创新实践

二.得分原则

1.原则:参加上述的任何一类项目,完成全部环节并达到要求得1分。在此基础上,取得一项成果得2分。项目可累加,上限2分。

2.说明

(1)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交符合学校要求并有指导教师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至学院,完成申报答辩等全部申报环节,得1分;获得立项,完成各阶段及环节要求得2分。

(2)大学生数模竞赛校内赛:参加完成全部环节,并提交符合要求作品至学院及组织方,得1分;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得2分。

(3)各类科技竞赛:参加认定范围的科技竞赛,完成全过程申报答辩及参赛作品提交等,经指导基地审核并报送学院,得1分;获得校内赛三等奖及以上,得2分。

(4)开放创新实验(含高峰计划):参与并完成1项学院创新实验项目(学期初在学院主页等通知),得1分;从创新性、研究深度或难度、完成质量或价值等方面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指导教师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得2分。

(5)本科生导师提供的科研训练创新实践:学生自主联系本科生导师,完成一学期以上科研训练创新实践全过程(包括开题、中期、结题报告及答辩等完整环节)并达到导师结题要求,得1分;从创新性、研究深度或难度、完成质量或价值等方面取得“良好”以上成绩(导师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或导师认定有排名第2以上相关研究论文(含录用),或相关发明专利(公开),得2分。

(6)其他项目,必须由学生提出申请,提交专业负责人并由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参与考核或审核认定,并报送学院,方能给予分数。

(7)选修北大面向全国开设的慕课《创新工程实践》计一个学分,做出实物参加ICAN大赛西北地区分赛计一个学分。

三.组织报送与登记录入

1.组织报送:创新学分达成情况,实行季报制度。以年级及专业为单位报送材料及学分情况(班主任辅助组织审核),由辅导员统一报送教学办与专业负责人。

2.公示制度:每学期初各年级公示一次,期间有异议的,各专业组织审查并给出结论。

3.登记录入:大四下学期初,各专业录入全部学生创新学分达成情况。

四.其他

1.任何弄虚作假或讨要分数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给予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取消一切评奖、评优、免研、出国等荣誉或资格。

2.认定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各专业及学院。

机电学院

2016年3月30日

附件1:科技竞赛认定目录(均包含校内赛,未在此目录的各专业自行认定)

1.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

模拟联合国大会(国际赛:纽约国际模拟联合国大会、全国赛: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

3.

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高教杯全国大学生成图大赛)

4.

舞蹈机器人(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机器人锦标赛)

5.

机械创新竞赛

6.

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ICAN)

7.

工业工程改善创意竞赛

8.

工业设计大赛(含“新丝路”工业设计大赛,海峡两岸“漳州杯”全国工业设计大赛)

9.

节能汽车竞赛

10.

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1.

骨干杯结构设计大赛

12.

机器人足球(国际赛:FIRA世界杯;全国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机器人锦标赛)

13.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4.

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

15.

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6.

大学生英语竞赛(1、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外研社杯;3、CCTV杯;4、21世纪杯)

17.

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

18.

未来飞行器设计大赛(校赛611杯、国赛创新杯)

19.

国际无人机创新大奖赛

20.

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21.

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科技竞赛

22.

力学竞赛

23.

ACM程序设计竞赛

24.

Enactus比赛

25.

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

26.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7.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大赛

28.

“飞豹杯”航空知识竞赛

29.

“飞向未来

太空探索”设计大赛

30.

大学生实验技能竞赛

31.

“新概念海洋航行器”设计大赛

32.

“航海杯”学生科技创新竞赛

33.

“勇创杯”航天创意设计大赛

34.

水中机器人大赛

35.

陕西省高等数学竞赛

36.

国际水中机器鱼大赛

37.

机械制图大赛

38.

西工大金相竞赛

39.

“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0.

“创青春”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41.

“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2.

西北工业大学“三航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3.

航天一院新概念飞行器设计大赛

44.

2015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

45.

“空空导弹杯”科技竞赛

46.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47.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48.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49.

“知识产权杯”陕西省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50.

“新丝路-NEW

IDEA”国际工业设计大赛

篇2:实施学分制工作总结

实施学分制工作总结 本文关键词:学分制,工作总结,实施

实施学分制工作总结 本文简介:“学分制”工作总结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与兄弟学校的实验,以我校机电专业为试点积极实行学分制的同时,结合本校的实际进行深入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与经验。现把我校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我们认识到,实施学分制是满足学习社会化、终身化与个性化的需要,是职业中学主动适应当

实施学分制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学分制”工作总结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与兄弟学校的实验,以我校机电专业为试点积极实行学分制的同时,结合本校的实际进行深入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与经验。现把我校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组织落实

我们认识到,实施学分制是满足学习社会化、终身化与个性化的需要,是职业中学主动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人才培养多样化的需要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的客观要求。实施学分制是教学管理制度乃至整个职业教育制度的一个根本性变革。因此我们在思想上予以高度的重视,重视抓好理论学习、课题研究、教育宣传与思想发动工作。

学校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分管学分制的实施工作,并由教务处、政教处与就业培训处等有关处室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分制的实施。

二、

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以前,学分制主要是在高校中实行,中职学校实施学分制还是一件新生的事物。尽管省市各级行政部门对此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指导意见,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碰到许多问题,必须积极探索,勇于开拓创新。我小是把实施学分制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大课题进行研究的,在研究中实施,在实施中研究。通过研究与实践,我们提出了“替代学分”与“过程学分”的理论,在以下四个方面实施了新的突破。

1、实施“替代学分”,在学生不能取得某门必修课规定的学分时,允许学生以其他学分来代替,只要学生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就可以毕业。

2、在课程设置上,增加了特色课程。即把必修课分为常规课与特色课程。要求每一位教师必须用必修课总课时的20﹪上特色课。所谓特色课就是自编教材,紧密联系当地的生产实际和学生的就业、生活实际的课程。

3、突破了只有通过考试才能拿到课程学分的限制,把课程学分分解为“过程学分”与“终结学分(即考试学分)”。所谓“过程学分”。就是把各科的一部分课程学分分解细化到教学过程中具体的子目标,使学生每达到一个具体的学习目标就能得到相应的学分。

4、突破了学分制原来的涵义,实施思想道德素质学分。我们把学分制定义为:学分制是让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主地选择课程,在一定是时间内只要达到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即是学校培养人才的规格与目标的一种量化,是表示学生综合素质的分值。

培养师资,提高素质

实施学分制,其中有一个难点是教师队伍的水平问题。要开设选修课,要实行过程学分,对习惯于传统教学的教师来说是一大挑战。为了实施学分制,我校对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多种方式多种内容的培训。

1、抓校本培训。学校成立了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学期初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工作计划,每星期进行一次培训活动。培训形式有请校外专家和名教师来校讲座,有请校内领导和教师讲座,有上示范课、研究课,开展各种教学比赛活动,举办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班,外出参加学习等。培训内容有如何实施学分制的理论与操作讲座,如何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做到集体办班与个人钻研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业务研讨相结合,每次培训活动都能做好考勤,列入教学考核。

2、抓学历进修。抓学历达标,要求学历没有达标的教师,通过函授与成人自考,达到本科学历,抓学历提高,每学期学校都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

3、抓拜师结对。凡是新分配的教师,必须签订拜师协议,拜老教师为师。由教务处进行严格管理,每到期末要按拜师协议进行严格考核。

4、抓随机听课。教务处组织由领导与教师参加的听课小组,坚持每天随即进入课堂,对教师进行不事先通知的听课,真实地了解教师课堂教学与学分制的实施情况等。每个月听课小组向全体教师作出听课情况小结,提出存在的问题与今后努力的目标。

四、成效显著

由于实施了学分制,取得的成效是比较显著的,我们学校的实践证明,实施学分制具有巨大的优越性。

1、

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由于在实行学分制的过程中,我们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与学生的需要,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激发了学习兴趣,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信心、积极性和主动性,绝大部分的学生学习潜力能充分发挥出来,学生的学习热情高,学习风气好,流生率大大降低。

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成绩。由于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所以在学习成绩方面表现出明显的进步。职业中学有许多学生的学习基础是很差的,但是由于实施学分制后,许多学生的学习成绩明显进步了。一些家长说:“当初把孩子送到这里来只是想让学校给我管住,想不到还能学到这么多东西。”实践证明,职业学校只有实施学分制,才能招得进、留得住、学得好,才能保证成绩差的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长、学以致用。

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中学的学生尽管在理论学习方面感到困难,但是动手能力却是他们的特长。实施学分制,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个性与特长,真正实现扬长避短、因材施教,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全部分学生都取得三技能证书。

总之,学分制的实施,使学生能够根据个人的兴趣和条件选择专业、课程和学习的时间,能够根据个人特长展示自己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才华,能够使学生以成功者的姿态走向社会。

2、

促进了教师队伍建设

在学分制的实施过程中,学校充分认识到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启动名师工程,大力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同时,广大教师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紧迫感与危机感。通过认真的学习、研究和实践,提高了教学水平,增强了教师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短短几年来,中学高级教师从原来的2人增加到现在的20人,有30多人成为双师型教师。

总之,由于实施学分制,极大地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极大地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极大地推动学校高速的向前发展

五、问题探讨

尽管我们通过一年的实践,在实施学分制的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与经验,但毕竟还是处于起步阶段,在学分制的理论与实际操作方面都还存在着许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1、

关于必修课的学分是否必须如数取得的问题。

我们知道,实施学分制后,把必修课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不能免修,并且必须考试合格,即使通过重修,也要达到合格。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确定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格,不能因实施学分制而降低教学质量。根据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多元化的要求,我们认为学生的个性化是多样化的,人才培养规格也应该是多样化的,设置统一的必修课,而且要求所有的学生都要修习,而且必须考试合格,这不等于把具有不同个性,在毕业后其工作岗位也千差万别的学生都培养成同一规格的人才吗?不等于用同一个模子铸就有不同个性和需求的学生吗?

有人会说,必修课是体现学生今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要求,必须达到,体现不同个性与需求是开设选修课的方式实现。但是现实情况如何呢?能达到这个要求吗?职业中学招收的绝大部分是普通中专招收剩下的三类苗,其学习基础差,特别是数学、英语这几门必修课的基础更差。在150分的中考成绩中,许多学生成绩在30分以下,有的成绩是个个位,按照现行的教学要求,这些学生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考及格的,即使再重修,也是如此。那么这些学生怎么办。就是不让他毕业?还是搞一下补考,或放宽要求,或让他们作弊以达到“及格”?显然这都是不可取的。而这些学生,在其他方面却有他们的特长,能否用他们的其他特长来代替必修课中的某些学分呢?看来这是客观实际对我们提出的要求。我们认为必修课必须开设的,但是如果学生通过学习还是得不到规定的学分,应该允许用其他学分代替,于是我们提出了代替学分的概念。我们的实践证明,替代学分不仅是必须的,而且在实践中是切实可行的。

2、关于课程学分是否只有通过考试才能取得的问题。通过考试来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这是最常见也是最简单的办法。根据系统论的原理和教育管理、教育评价的原理,考核评价不但要重视结果,同时也要重视过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许多有创造性的见解,在许多具体的目标上,他们是能够实现的,而这些学生可能在考试中会不合格。一些基础差的学生,仅从考试中是很难得到学分的,如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能不能在学习过程中就让学生得到一定的学分?于是我们提出了过程学分的概念。实践证明,过程学分对于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学习的信心能产生巨大的作用。

3、

应该有更宽松的政策环境

目前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我们实施学分制的学校提出了比较宽松的政策。我们认识到,实施学分制,这是职业教育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是一项探索性的活动。应该明确,每一个职业中学在激烈的竞争中都有生存与发展的强烈意识,决不会随意把自己的学校搞糟。因而应该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在实践中是有效的、能与其他学校或各种学习方式建立学分互认机制的方法与措施,都应该允许试验。

“学分制”工作总结

望都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09年6月

篇3:浙江大学本科生堂学分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生堂学分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浙江,学分,大学本科,管理办法,生堂

浙江大学本科生堂学分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2007年1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研究型大学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化、研究化、高效化、国际化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第二课堂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办

浙江大学本科生堂学分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2007年1月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研究型大学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化、研究化、高效化、国际化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第二课堂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大学教务处和学校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是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该学分的审核、确认、检查等工作。各学院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本学院该学分的管理工作,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科和学院团委具体组织实施第二课堂活动。

第二章

第二课堂范围及学分认定办法

第三条

根据《关于制订2006—2008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浙大发教[2006]1号)规定,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在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外,必须修读第二课堂活动至少4个学分以上方能毕业。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研训练和发表学术成果等方式获得以上学分。学生第二课堂的表现作为《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课的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

学校承认的各类第二课堂活动项目:

1.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学校、学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2.国家、省(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3.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竞赛;

4.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和文化节(周)活动项目(须向学校主管部门申报批准);

5.自主实验技术创新项目与实验竞赛;

6.就业实习或实训;

7.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国(境)外交流;

8.论文、专利等成果发表;

9.全校公益性服务项目(限于学校认定的服务项目);

10.其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活动或项目。

参加各类活动获得的第二课堂计分方法详见附件。

第五条

第二课堂所获分数与学分的换算方法如下:

1.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累计分数达到3分及以上,视为获得第二课堂的全部4个学分;

2.分数达到3分不到4分者,《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课考核成绩为合格;

3.分数达到4分不到5分者,《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课考核成绩为良好;

4.分数达5分及以上者,《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课考核成绩为优秀。

第三章

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

学生在参加完成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后应到大学生素质拓展网(www.qzlake.zju.edu.cn)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的项目包括有第二课堂计分和无第二课堂计分的项目。学院审核期开始后,学生将网上申报的项目中有第二课堂计分的项目填写到签名卡上,连同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

第七条

学校每年在4、5月份和10、11月份两次启动第二课堂学分审核程序。各班团支部书记应在各学院认证中心规定的审核日前收齐学生的申报材料,并召开专门的支部会议进行评议。团支部根据会议决定,将通过的材料上交学院;对未通过的,退回其材料,并作出回复。

第八条

学院认证中心在得到团支部上交的材料后,上网审核,对可得分的项目给予计分(限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未通过材料暂时不退)。团支部书记上交材料5个工作日后,个人上网发现申报没有被学院一级通过,可在反馈期(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提供新的证明材料,由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指定协调员复核。

第九条

反馈期内,学生间可以互相察看、监督,发现问题的,由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条

反馈期后,协调员对学院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将各学院的签名卡交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校级审核。

第十一条

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在学生毕业前将学生申报的第二课堂分数作最后的认定,通过大学生素质拓展网将信息上报教务处注册中心。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浙江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行班级、学院和学校三级申报、审核制度,不得任意更改。各级审核结果均应在网上公布,以便互相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将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检查与总结,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该项目所得分数,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等。对三次以上违反规定者,报学校教务处和学工部以作弊论处。

第五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团委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发教[2003]10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大学各类第二课堂活动计分方法

附件:

浙江大学各类第二课堂活动计分方法

一、学科竞赛

1.学科竞赛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包括国际级、亚洲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竞赛项目和学院(校内学会)组织的基础或专业课程竞赛和实验竞赛等。竞赛项目认定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浙大教发[2006]25号)执行。

2.国际、亚洲、国家、省(部)、校级组织竞赛的获奖奖项和等级奖比例由各竞赛主办单位确定和控制。学院(校内学会)主办的学科竞赛获奖奖项和等级比例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特等奖最多评选1项(若与其他奖项相比较没有十分突出成绩,原则上不评特等奖);一等奖设为参赛总队数的5%(但总数不超过4队)、二等奖设为参赛总队数的15%(但总数不超过8队)、三等奖设为参赛总队数的20%(但总数不超过16队);对其余没有违反竞赛规程的参赛队,没有获得奖项者均可获得参赛奖。

3.在同一学年中,同一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所获得奖项和第二课堂分数可以累加;如果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学科竞赛项目获得等级奖和第二课堂分数,只能记获取最高级别奖项的第二课堂分数,不得累加。

4.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学科竞赛计分表

获奖项内容

国际、亚洲、国家级

特等奖

5分

以名次计奖的竞赛项目,获得第1名至第3名等同于相应竞赛一等奖;第4名至第6名等同于二等奖;第7名至第12名等同于三等奖。

一等奖

4分

二、三等奖、单项奖

3分

鼓励奖或优胜奖

2分

参赛奖

1分

省(部)、学校级

特等奖

4分

一等奖

3分

二、三等奖、单项奖

2分

鼓励奖或优胜奖

1.5分

参赛奖

1分

学院、学会(协会、行业等)级

特等奖

2分

确定获奖比例为: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20%。

等级奖(一、二、三等)、单项奖

1分

参赛奖

0.5分

二、科研训练

1.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可分为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省(部)委科研训练计划和浙江大学校院二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在校本科生都可申请参加。

2.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省(部)科研训练项目和校院二级SRTP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第二课堂相应分数。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其中一个项目分数,不得累加。

3.对于被批准立项后,立项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学校将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并扣取该项目组所有成员已获的第二课堂分数

(立项负责人扣4分、参加者扣3分)。如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该项目研究的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递交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科批准同意,再报请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4.浙江大学第二课堂科研训练项目计分表

完成内容

参加人数

分数标准

给定分数

认定部门

立项负责人完成科研训练项目申请书填报,并批准立项。

立项负责人申报,只限1人。

1分

1.立项负责人完成项目申报,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完成结题答辩,记1分。

2.没组织实施不给分

学院本科办

完成科研训练项目的调研、实验研究、数据统计分析、撰写论文或调究报告等。

立项负责人可另加1-3人共同参与研究。

2分

1.参加和完成项目组所分工的研究任务和全过程,记2分。

2.没参加不给分

学院本科办

立项负责人完成科研训练结题表填报,并通过答辩。

立项负责人可另加1-3人参加结题答辩。

1分

1.课题组全体人员参加并完成结题答辩,记1分。

2.没参加不给分

学院本科办

三、学术研究成果

1.学术研究成果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SRTP论文、学年论文、科技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等。

2.学术论文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发表为准;

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进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3.发表学术研究成果要讲究真实性和诚信,杜绝抄袭他人论文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经调查取证确实,学校将严肃教育批评,以第二课堂不及格处理。

4.本科生发表论文,申请获得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开发、转让所得第二课堂学分计分表:

项目

获奖名称和等级

国际级和国内一级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5分

浙江大学学报

第一作者

4分

二级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3分

其它正式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2分

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第一作者

1分

第二作者以下以各级第一作者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90%,80%,70%,60%后圆整记分(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

0.5-0.9则取0.5。

发明专利

第一专利人

5分

实用新型专利

第一专利人

4分

专利转让

第一专利人

3分

第二专利人以下以各级第一专利人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90%,80%,70%,60%后圆整记分(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

0.5-0.9则取0.5。

产品

软件

课件

技术转让

第一转让人

5分

开发转让

第一开发人

4分

一般性研制

第一研制人

3分

第二名以下以第一名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90%,80%,70%,60%后圆整记分(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

0.5-0.9则取0.5。

四、科技周、学术报告会等

1.科技、学术节(周)是指由学校、学院或正式学生社团组织的,有一定时间跨度、由一系列相关项目构成的学术文化活动。参与者以获得学术节(周)组织的各类竞赛等级和各类奖励等级为依据申报分数,参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学科竞赛计分表和第二课堂科研训练项目计分表标准执行。

2.本科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会、专题研讨会、研究生课题讨论会总次数达10次以上者(含10次),并递交一篇心得体会,由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科或学院团委制定表格,并审核认定出具证明材料,记0.5分,同一学年只许记一次。

3.本科生参加学院组织的优秀论文(设计)报告会,对于递交论文被录用者记0.5分,被指定为大会发言和论文报告者记1分。

五、自主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竞赛

1.自主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竞赛包括:各类学科实验技术创新讲座;自主创新实验设计与操作;各类学科实验竞赛活动等。

2.学生参加各类学科实验竞赛获奖,参照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相应级别评分标准执行。

3.学生参加浙江大学第二课堂实验技术创新活动项目,必须参加三次实验技术创新讲座和完成二次实验技能操作,并制作相应的实验作品后,方可获得1.5-3分。

完成内容

认定部门

参加实验技术创新系列讲座三次

0.5分

学院本科办

基本完成实验作品

1分

各实验室

实验作品良好

1.5分

各实验室

实验作品优秀

2分

各实验室

实验作品优秀并具有创新性

2.5分

各实验室

六、

文体竞赛

1.文体竞赛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体育二大类竞赛。校级以上竞赛获奖比例由主办单位确定。学院级竞赛按一定比例确定获奖项目。

2.文体竞赛活动记录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获得奖项给予分值。集体项目的分值与个人项目同等记录。

3.浙江大学本科生参加文体竞赛获取第二课堂分数表

项目

获奖等级或排名

文体

竞赛

国际级

亚洲级

国家级

特等奖

5分

一、二等奖或第1-18名

4分

优胜奖或鼓励奖

3分

参赛奖

2分

省(部)级

一等奖或第1—3名

3分

二等奖或第4—6名

2分

三等奖或第7—12名

1.5分

优胜奖或鼓励奖

1分

参赛奖

0.5分

学院级

一等奖5%或第1—3名

2分

二等奖15%或第4—6名

1.5分

三等奖20%或第7—12名

1分

参赛奖

0.5分

七、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国(境)外交流

1.社会实践活动类主要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和日常青年志愿者活动两大类。

(1)假期社会实践:利用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含挂职锻炼)、保护母亲河、回访中学母校活动等。

(2)青年志愿者活动: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如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性服务活动项目等。

2.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实践单位的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并有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等。

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实践时间累计一周以上得0.5分。获得校级表彰奖励者得1.5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者得3分。

3.为了强化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应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取0.5分以上(含0.5分)后方有资格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4.青年志愿者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受助单位及个人的证明。

参与各级组织的志愿者活动,获青年志愿者一星级荣誉奖得0.5分;获青年志愿者二星级荣誉奖得1分;获得青年志愿者三星级荣誉奖得1.5分;获青年志愿者四星级荣誉奖得2分;获青年志愿者五星级荣誉奖得2.5分;获得校级表彰奖励者得2.5分;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得3分。

5.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团员得1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团员得2分;被评为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团员得3分。

6.社团活动由各级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认定审核。

(1)被评为校级优秀社团,核心成员(不多于20名)得0.5分;被评为省级优秀社团,核心成员(不多于20名)可得1分;被评为全国级优秀社团,核心成员(不多于20名)可得1.5分。

(2)评为校级优秀社团干部,可获得1分。

(3)评为省级优秀社团干部,可获得2分。

同一学年内对同一学生社团骨干只记取最高分数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

7.学生参与组织学校或学院举办的活动或承办校级及以上层面的各类活动,其主要组织骨干成员可得0.5分,可加分总人数限制在10人以内,同一学年只限加分一次;参与组织院级层面活动的,其主要组织骨干成员也可得0.5分,总人数限制在5人以内,同一学年只限加分一次。

8.学校批准建立若干校级素质拓展基地,基地的审核、考核、管理办法及具体的第二课堂加分细则另行制定。

9.为了规范赴国(境)外交流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交流者,要有相应内容记录,回校后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科或团委审核确认,给予记第二课堂国(境)外交流活动1分(四周以上1.5分)。

10.参加学校礼仪文化、对外交流、宣讲员、学长辅导、心理健康、信息调研等校级公益性社会服务工作,对参加时间满一年,经相关部门组织考核评比为优秀者,可获得1分。

八、就业实习或实训

1.就业实习或实训包括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及学生自行联系两大类,主要面向高年级学生。需要申请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必须到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就业实习或实训岗位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备案。

2.本科生参加就业实习或实训要求累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方能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就业实习或实训结束前,必须到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就业实习或实训考核表》;在就业实习或实训结束后,将就业实习或实训考核表与个人实习总结一并交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审核。

3.经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并出具证明,可获得1.0分。在同一学年中,如学生去一家以上用人单位参加就业实习和实训,最终只能记取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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