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关键词:责任追究制度,医院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简介:医院责任追究制度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促进医院行政领导及全院职工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贯彻落实。一、责任追究制度(行政问责制)是指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或者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内容: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促进医院行政领导及全院职工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贯彻落实。
一、责任追究制度(行政问责制)是指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执行问责制,应遵循依法从严治院、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行政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四、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按行政处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诫免谈话、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调离岗位、离岗学习、降职、免职等处分。
1、不佩证、臵牌上岗,经批评不改的;
2、没有遵守《首问责任制》向办事人告知经办部门、联系方式的;
3、不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首诊医生推诿病人的,不及时接诊治疗的;不遵守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的;
4、违反《服务承诺制度》,服务态度差,作风粗暴或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甚至与病人争执、吵闹的,对病人提出的问题不做耐心解释,或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
5、工作责任心差,办事不认真,多次出现差错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6、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求上进,技术较差,对工作马马虎虎,对患者敷衍了事,工作出现差错的,有人民群众书面反映的;
7、违反行风建设及反商业贿赂有关规定,以职谋私,索要或暗示要“红包”、“礼品”等钱物证据确凿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证据确凿的;不坚持因病施治、因病检查原则,开大方、乱开特殊检查的。
8、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时出现较大偏差,并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
9、违反《首问责任制》,对办事人未实行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的;或故意不告知,导致办事人多次往返的;
10、不依规章制度办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乱纪。
五、对工作人员所作出的处分决定,要形成书面材料,整理归档,载入个人档案。
六、责任追究,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总的监督、查处职能由支部书记负责。
七、本制度自2015年09月01日起执行。
篇2:学校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关键词:责任追究制度,学校
学校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简介:学校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责任追究原则为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
学校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内容:
学校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
律为依托,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为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
律,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
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原则。
二、责任追究范围
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按程序办事,违反学校及上级的有关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决定持消
极态度,抵制或不予落实的;对各项责任制度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
成本部门或本人工作任务的;有令不行不作为,有禁不止乱作为的;
2.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自脱岗、离岗,课堂擅自
脱离岗位的;
3.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或外出去向与实际
位置不符办私事的;
4.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效率低下,在规
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遇到矛盾不认真及时解决,致使矛盾激
5.工作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出现的问题隐瞒包庇,影响学校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
6.因文件收发、传阅、上报、下达不及时而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
响,或不按时限要求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总结材料,影响学校工
作、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7.对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传达的通知或精
神,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对学校工作
造成损失的;
8.因管理不善,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教学资源严重浪
费,或实验药品对师生造成身心伤害的;
9.因责任人对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材料准备不充分,人为丢分
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
10.因责任人值班时脱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学校设施的损
坏及其他不良现象发生,或出现人身伤害事件,给学校声誉和经济带
来巨大损失的;
11.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
12.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处理,未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
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未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
班主任未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德育处、少
先处。瞒报、迟报、漏报的;
13.组织集会、做操等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的;
14.因车辆管理不善,或借车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造成意外事;
15.因疏于管理,导致在校生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和处理的;
16.因玩忽职守,不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生在校受到人身
伤害的;
17.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
18.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影响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责任追究方式
1.有上述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直接领导先予教育诫勉,当
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
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给予不称职等级;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
后果的,除按相应规定处理外,同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予以告诫、通报批评或其他的行政、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
2.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党纪、政纪的,按相应规定
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工作如由两个以上部门负责的,首先追究牵头部门责任,
然后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追究其他部门责任。
4.对给予诫勉的当事人情况要记录备查;对给予告诫的当事
人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进行存档备案。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
1.部门自我追究:对照学校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部门定期和
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在部门处理范围内的由部门处理,
报学校备案。重大事故由部门自查后,报学校逐级予以追究。
2.学校追究:
(1)对部门上报的重大问题,视责任范围大小,后果严重程度逐级予以追究。
(2)对照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每学年度末进行考核并且
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各工作岗位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逐级予以追究。
(3)对偶发重大事故,学校及时逐级予以追究。
(4)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责任追究认定权限
1.属批评教育、行政处理、经济处罚范围内的一般责任追究,
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2.属行政处理、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范围内的重大责任追
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并上报上级处理。
六、责任追究的监督
有关责任人对所受处罚有异议,有权向校长、工会组织或上
级主管部门申诉。
篇3:息县房屋权属登记错件追究制度
息县房屋权属登记错件追究制度 本文关键词:息县,权属,记错,追究制度,房屋
息县房屋权属登记错件追究制度 本文简介:息县房屋权属登记错件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办件质量,从源头杜绝错办房证、越权办证等问题的发生,依据建设部颁发布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标准,制定本制度。一、错件追究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房屋权属登记办法》4、本所制定的有
息县房屋权属登记错件追究制度 本文内容:
息县房屋权属登记错件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办件质量,从源头杜绝错办房证、越权办证等问题的发生,依据建设部颁发布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错件追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房屋权属登记办法》
4、本所制定的有关办事标准和规章。
二、控制标准
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标准,错件要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内容标准万分之一以下。
三、错件范围
1、服务中心的业务大厅受理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受理要件缺件或有无效件,影响登记工作的。
2、内部传递手续不清,错件传入下个工作部门,或造成业务件丢失,损坏的。
3、外业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规定到实地调查、勘察,造成权属调查错误的。
4、复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复审意见和复审权利导致失误或错误的。
5、缮证人员工作不认真,造成收费款项不准确的。
6、收费人员不按规定收费,造成收费款项不准确的。
7、档案人员对档案管理不当,造成档案资料丢失、缺损、污染、或者微机录入、扫描不及时而影响档案查阅的。
四、确认方式
1、经质量检查、抽查时发现有问题的错件。
2、引起用户投诉、上访、来访的案件,经查证属实的错件。
3、内部职工群众举报、反映有以权谋私的迹象经查证属实的错件。
4、引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案件。
5、采取其它方式发现的。
五、责任划分
1、一般责任: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办错了件。
2、较大责任:违反有关规定错办件的。
3、重大责任:以权谋私,明知有错而利用职权办件的。
六、追究措施
1、一般责任:每发现一次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发三个月浮动工资、或半年上岗费。
2、较大责任:视情形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扣发12个月浮动工资、全年上岗费。情形严重者调离岗位,分流下岗。
3、重大责任:一经发现,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上报建设局党委给予处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收取他人钱物者,除全部退还外,还要按二倍的数额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对涉及二人(或者多人)共办错件错事的,将区分责任大小进行必要的处罚。
息县房地产管理所
2010年元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