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范文 方案 计划 总结 报告 体会 事迹 讲话 倡议书 反思 制度 入党

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日期:2021-05-24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本文关键词:持股,合伙企业,员工,协议,平台

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本文简介:XXX有限合伙企业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

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本文内容:

XXX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xxx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北京市x区x街x号

第三章

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为北京XXXX测控设备有限公司(含其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的员工持股平台,意在凝聚核心人才为公司共同目标奋斗、同时也让核心人才能享有股东权利和公司收益。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投资持有北京XXXX测控设备有限公司股权。

第九条

合伙期限:本企业的经营期限为6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十条

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共

X

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

住址:

身份证号:

2、有限合伙人:

住址:

身份证号:

3、有限合伙人:

住址:

身份证号:

4、有限合伙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第十一条

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新增有限合伙人。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二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人民币出资

万元。

2、有限合伙人:

,以人民币出资

万元。

3、有限合伙人:

,以人民币出资

万元。

4、有限合伙人:

,以人民币出资

万元。

第十三条

各合伙人应在2017年1月10日前缴纳出资款,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各方同意按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

本企业的投资收益回到本企业银行账户,首先缴纳或者代扣代缴应付税费;扣除税费及费用后的余额部分,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第十六条

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实际向合伙人支付收益时扣除。

第十七条

亏损的分担: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八条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XXX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企业办理一切事务。

第二十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替,由现任执行人指定或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指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因仅以持有北京XXXX测控设备有限公司股权为目的而设立,不进行任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每年至少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二十二条

竞业禁止与关联交易,全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北京XXXX测控设备有限公司竞争性的业务。违者除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需经普通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意并通告全体合伙人,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但是对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五)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六)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七)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八)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或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关联企业造成损失;

(三)不在北京XXXX测控设备有限公司工作;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普通合伙执行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退伙,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应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不能自己随意转让他人;退伙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退伙,其财产份额只能在当年年底企业结账时结算,转让价格不大于其在本协议中认缴的原货币值。

第三十条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除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全体合伙人同意,不能出质和转让。

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一条

本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二条

清算。本合伙企业约定普通合伙人作为清算人,清算人指定数个有限合伙人组成清算组协助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工作。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

清算合伙企业财产余额时根据清算当年合伙企业在北京XXXX测控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计算。如果北京XXXX测控设备有限公司在新三版或创业版等上市,则按股票市值结算。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北京昌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7

篇2:员工持股平台入伙协议

员工持股平台入伙协议 本文关键词:入伙,持股,员工,协议,平台

员工持股平台入伙协议 本文简介:合伙协议附件XX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本入伙协议由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的首批合伙人与本协议附件所列明并签署本协议之新增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新增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各方”。鉴于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已于XX年XX月X日签署了《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

员工持股平台入伙协议 本文内容:

合伙协议

附件

XX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

本入伙协议由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的首批合伙人与本协议附件所列明并签署本协议之新增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新增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各方”。

鉴于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已于XX年XX月X日签署了《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的规定,各方就新增有限合伙人入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1、有限合伙的名称: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合伙经营场地:XX室

3、有限合伙财产份额:

XX

第二条

有限合伙系于XX年XX月X日在上海注册成立的合伙制企业,_A/B/C_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该有限合伙的首批合伙人已于XX年XX月X日签订了《XX(合伙平台名称)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第三条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经首批合伙人同意,新增有限合伙人将出资认购有限合伙的新增财产份额。

第四条

本协议附件一《新增有限合伙人名册》所列明的新增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及出资认购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后,即成为有限合伙人。新增有限合伙人名单及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

新增有限合伙人同意成为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并同意接受《合伙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受其约束。

第六条

新增有限合伙人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向有限合伙支付附件一所列示的其所认购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所应支付的款项。

第七条

新增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该有限合伙份额,在其持有满一年后,有权选择由普通合伙人以原价回购,其他合伙人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

XXXX公司挂牌成功后,新增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一年。如锁定期内有限合伙人离职,其所持股票中未卖出部分由普通合伙人以原价回购。

第八条

新增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

已经仔细阅读本协议及修订后的《合伙协议》,理解其内容之确切含义。

2、

缴付至有限合伙中的出资来源合法。

3、

除已明确披露并经有限合伙接受的情况外,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有限合伙份额及权益,该等权益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新增有限合伙人已明确披露并经有限合伙接受的该等情况发生变化之前相关出资人须征得有限合伙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生效并经各方签署变更的《合伙协议》之后,新增有限合伙人即享有《合伙协议》项下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权利、承担有限合伙人的全部义务;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XX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各方各持有一份,有限合伙留存一份,基金备案一份,工商变更登记用途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附:员工持股平台名单及持股数量表

篇3:管理层以及员工激励持股咨询项目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股份奖励方案-上报省经贸委版(初稿)

管理层以及员工激励持股咨询项目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股份奖励方案-上报省经贸委版(初稿) 本文关键词:初稿,长沙,管理层,持股,经贸委

管理层以及员工激励持股咨询项目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股份奖励方案-上报省经贸委版(初稿) 本文简介:国有净资产增值收益股份奖励分配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8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整体改制和并购重组浦沅集团有限公司总体方案批复》(湘政办函〔2003〕98号)总体精神和基本原则制订

管理层以及员工激励持股咨询项目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股份奖励方案-上报省经贸委版(初稿) 本文内容:

国有净资产增值收益股份奖励分配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8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整体改制和并购重组浦沅集团有限公司总体方案批复》(湘政办函〔2003〕98号)总体精神和基本原则制订本次员工股份奖励分配方案。

(一)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1.1

奖励目的

本次奖励的目的是根据国办发〔2002〕48号文的精神,本着更好的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目的而进行的。

1.2奖励原则

本次股份奖励遵循以下原则:

(1)重点对在建机院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2)兼顾其他人员的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岗位对建机院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二)奖励股份分配办法

2.1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奖励

2.1.1资格确定标准

本次奖励将对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实施转化中曾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以及对企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奖励。

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以其科研成果贡献作为资格确定标准,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1)

主要负责及参与了重要科技成果的研发;

2)

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3)

在高级技术岗位任职。

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其业绩贡献作为资格确定标准,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1)

在建机院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决策性经营管理作用;

2)

在企业发展的重要阶段有过重要贡献;

3)

现阶段担任重要的经营管理职务;

2.1.2奖励办法

本次股份奖励依据以上资格确定标准,由党政联席会选取20名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及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其不同贡献,予以相应奖励额度。

2.1.3分配总额

本次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的股份奖励占总奖励股份的

xx%,为***股。

2.1.4人员奖励情况

根据上述人员资格确定标准及奖励办法,将本次股份奖励中20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情况列表如下,对这些重点奖励人员的资格说明见附表所示。

序号

姓名

所任最高职务

技术职称

奖励股份数额

资格说明

(另见附表)

合计:共xx人,所奖励股份占全部奖励股份的xx%。

2.2对其他人员的奖励办法

本次股份奖励在重点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奖励外,考虑到其他员工对国有资产增值的贡献,同时对这部分员工予以一定程度的奖励,但由于其不是本次股份奖励的重点,其平均股份奖励数额只有科技及经营管理人员平均股份奖励数额的****%。

2.2.1参与人员

限在2003年6月30日前人事档案关系在建机院人员(包括人事档案关系在建机院的建机院控股、参股公司及中标公司)和建机院同意正在办理人事档案关系调入手续的员工,其中因私出国人员、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人员、挂名人员不参与股份奖励。

另外不包括2.1条款中的所有人员。

2.2.2分配总额

此部分人员所奖励股份占全部奖励股份的xx%,为***股。

2.2.3分配办法

首先确定参与分配人员在1985年至1992年、1992年至1999年以及1999年至2003年三个时间段中工作任职变动情况(职务变动、任职期限),再乘以三个时间段不同权重,分别计算出个人分配系数,最后乘以股份奖励总额与所有人员分配系数总和之比,计算出某人员的实际分配股份数额。

分配系数计算公式:

分配系数=∑[(时间段一内某级别任职时间÷时间段一)×相应分配级别系数×时间段一系数]+∑[(时间段二内某级别任职时间÷时间段二)×相应分配级别系数×时间段二系数]

+∑[(时间段三内某级别任职时间÷时间段三)×相应分配级别系数×时间段三系数]

(分配系数确定及级别划分标准见具体方案。)

(三)

方案实施

本次股份奖励采用分阶段、逐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分为以下二个阶段:

3.1核定奖励股份,进行部分现金奖励。

本阶段实施时间从xxxx年x月到z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根据通过的股份奖励方案及实施细则,核定员工的股份奖励数额;

2)

根据员工股份认购方案及实施细则,将超过认购部分的奖励股份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

3.2奖励股份转为员工持股

本阶段实施时间从xxxx年x月到z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根据员工股份认购方案及实施细则,将低于或等于认购股份限额的奖励股份转为认购股份;

2)

将员工所持的股份通过信托计划转由信托机构持有,并与信托机构签订股份托管协议,由信托机构代为行使相应权利。

附件:

重点奖励人员资格说明

姓名

年龄

职务

技术职称

主要业绩及贡献

审核意见

人事部门

主管领导*年*月*日*年*月*日

    以上《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协议》范文由一流范文网精心整理,如果您觉得有用,请收藏及关注我们,或向其它人分享我们。转载请注明出处 »一流范文网»最新范文»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大家正在看...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范文吧 - 返回顶部 - 手机版
Copyright © 一流范文网 如对《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协议》有疑问请及时反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