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3篇 本文关键词:卫生监督,实习报告
2018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3篇 本文简介:2018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3篇(1)实践背景我想“三鹿婴幼儿奶粉、地沟油、瘦肉精、血馒头、马肉风波、重金属大、苏丹红鸭蛋”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食品安全敏感词语,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可以这么说,现在很多人都是吃什么都不放心。当前,我国食品领域安全形势
2018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3篇 本文内容:
2018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3篇
(1)实践背景
我想“三鹿婴幼儿奶粉、地沟油、瘦肉精、血馒头、马肉风波、重金属大、苏丹红鸭蛋”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食品安全敏感词语,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可以这么说,现在很多人都是吃什么都不放心。当前,我国食品领域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餐馆酒店以及学生食堂是大多数人食品消费的首选地方,也是必不可少的服务行业,为了解大家对餐馆酒店食品安全方面的看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我带上学校的暑期社会实践表到贵州省大方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监督所,实习半个月,去真正参与酒店餐馆等食品服务行业调查。
(2)实践目的
希望通过这次实践调查,把调查中了解到的食品安全状况很客观的向大家陈述,能让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得到保障,是大家吃的开心,放心,再者为以后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奠定基础,学习这些食品安全执法者是怎样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重建信用规范市场秩序。
(3)实践时间
8月1日—8月16日
(4)实践地点
卫生局
(5)实践内容实践内容主要分两部分:参加食品安全调查很食品安全培训。卫生监督所主要调查酒店餐馆以及学生食堂。
a.原料主要检查农药兽药含量,漂白剂含量,还有防腐剂亚硝酸钠盐的含量。
b.餐具包括所有餐具,主要检测大肠杆菌群数量。
c.对于已经做好的菜肴米饭等食品,都是检测其中心温度,中心温度是判断是杀菌消毒的依据,一般要食品中心温度大于90摄氏度才是合格的。
d.醋酸一般是以其游离矿酸为检测指标。
e.食盐是检测碘含量。
f.味精检测谷氨酸钠含量。
g.对于大米一般是检测其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
h.而酸度这一检测指标可作为很多食品的合格依据,水果,饮料,奶制品等等。
i.喹诺酮类主要是禽类动物水产品类的兽药残留量检测指标。
j.另外一些食品则是检测其水分含量来判断该食品的质量,是否有欺骗消费者嫌疑。
k.也用荧光检测检测食品中包装材料荧光物质的迁移含量。
l.用紫外辐射照度计检测紫外灯是否能达到杀菌效果
m.另外我们也检查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等证件十分过期。
我也参加了大方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之食品安全培训,给很多有意向搞食品创业的人讲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这里我也学到不少食品安全知识,一个话题是我记忆最深的:现在我们很多人一直认为有了电冰箱、冰柜就解决了食品安全问题,意味着我们存放在冰箱冰柜里的食品就一定是安全的,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冰箱冰柜只能抑制细菌病毒数量的增长,控制微生物的生理活性,抑制细菌繁殖速度,防腐。冰箱冰柜没有杀菌消毒的功能,如果食品本身是不健康不安全的,放在冰柜里这些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因此,我们要引导大家明白一个道理,冰箱冰柜不具备消毒杀菌功能,食品安全不能全部依靠冰箱冰柜。
实践总结:
其实,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从总体上说是好的。党和国家一向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把保障食品安全视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标准化能力大大加强,优质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食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部分食品企业加工技术和装备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大型企业普遍拥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同时,一套基本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一套各部门联合行动,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也已建立起来,基本覆盖了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的各个环节。但是,保障食品安全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由于从食品种植到消费的环节多,各监管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涉及的行业发展水平不一,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因此,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希望通过社会的舆论监督与相关部门的有效控制可以给广大老百姓一个放心安心的饮食生活环境。
[市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2018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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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
5月12号——到5月23号的实习是在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但说到真正的去实践,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卫生监督所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十三亿人口的健康问题,必须成为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我们的国民究竟生活在怎样的医疗卫生状况下呢?我国的医疗事故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将就我国目前的医疗事故的有关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做出自己的总结。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XX年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
令颁布了《医院事故处理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对医疗机
构和医
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
如何防范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发生的事故。
根据《条例》定义,要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有预防医疗事故的意识和措施,用法律
法规来规范医疗行为,培养医务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
因此,为了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重视。
1
、照章行医
照章行医是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医疗事故定义强调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
过失行为,有过失的前提是因违反规定。只要按章办事,就无违规及过失之说,即便有人身
损害,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因此,落实各项医疗管理法规,在诊疗工作中认真执行规章
制度,是减少医疗事故、保证医疗安全、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照章行医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医
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还与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已总结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国家和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诊
疗护理规范、常规,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且是从事医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特别是诊疗护理规范及操作常规,凝聚着古今中外历代医务人员行医的珍贵经验和
深刻教训,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照章行医不仅是为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
前提。
2、
依法行医
依法行医是保证医疗机构经营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只有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或者执业资格证,才能从事医疗活动,并且只有遵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行医,才能保证其从业的合法性。依法行医也是医务人员适应新规则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当前的医患关系既要受道德规范的约束,又要受法律的制约,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具备良好的医术的同时,要有依法
行医的观念。然而,医疗行为是高风险的特殊技术行为,本身蕴含着对人体可能的致害因素,具有获益与致害同时发生、发展的双向行为特征。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对具有法律效应--重要证据的病历,要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客观、真
实、完整、详细地记录患者就诊时的身体状况、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情况,以及在实施
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完成告知书的签署,以尊重和保护
患者或家属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
以德行医
医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目的是救死扶伤,保障健康,杜绝医疗事故。
但是,要做到这一点,
并非易事。医务人员既要有高超的技术,强烈的责任心,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在品格和行为上真正值得
病人信任托付。这就是意味着把病人的利益要放在首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
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具体规定了“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这是医师在执行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总之,医疗活动是一项高风险、高责任的科学实践过程,难免不发生意外,
甚至出现事与愿违结果。由于医学科学的特点,就应当科学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医学,看待
医疗活动。
一定要
增强安全和依法行医的意识。《条例》是从总体上调节、促进医患关系的法规依据,它既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不存在“针对”谁的问题。同时,医护人员只要依法行医,依规诊疗,没有因为过失而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条例》就是自己的“保护伞”。
卫生安全知识的贫乏和卫生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XX年春天一场席卷全球的sars风波造成了成百上千的生命凋零;XX年,安徽阜阳的毒奶粉让数十名“大头娃娃”生命攸关,的手足口病又让许多家庭悲痛欲绝……这些事件的发生,无一不是由于缺乏卫生知识和违反卫生制度造成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卫生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卫生监督事业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卫生安全”的意识,那么,不仅没有“安、稳、长、满、优”的可能,而且还是失职,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卫生、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保证国家整体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听不进卫生安全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卫生安全的防范,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卫生隐患,则是行为的幼稚。
在市卫生监督所为期两个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卫生实习报告:卫生监督所sub-info“id=“sub3“>2018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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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实习是在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但说到真正的去实践,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卫生监督所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十三亿人口的健康问题,必须成为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我们的国民究竟生活在怎样的医疗卫生状况下呢?我国的医疗事故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将就我国目前的医疗事故的有关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做出自己的总结。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xx年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
令颁布了《医院事故处理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对医疗机
构和医
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
如何防范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发生的事故。
根据《条例》定义,要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有预防医疗事故的意识和措施,用法律
法规来规范医疗行为,培养医务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
因此,为了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重视。
1
、照章行医
照章行医是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医疗事故定义强调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
过失行为,有过失的前提是因违反规定。只要按章办事,就无违规及过失之说,即便有人身
损害,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因此,落实各项医疗管理法规,在诊疗工作中认真执行规章
制度,是减少医疗事故、保证医疗安全、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照章行医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医
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还与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已总结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国家和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诊
疗护理规范、常规,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且是从事医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特别是诊疗护理规范及操作常规,凝聚着古今中外历代医务人员行医的珍贵经验和
深刻教训,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照章行医不仅是为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
前提。
2、
依法行医
依法行医是保证医疗机构经营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只有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或者执业资格证,才能从事医疗活动,并且只有遵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行医,才能保证其从业的合法性。依法行医也是医务人员适应新规则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当前的医患关系既要受道德规范的约束,又要受法律的制约,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具备良好的医术的同时,要有依法
行医的观念。然而,医疗行为是高风险的特殊技术行为,本身蕴含着对人体可能的致害因素,具有获益与致害同时发生、发展的双向行为特征。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对具有法律效应--重要证据的病历,要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客观、真
实、完整、详细地记录患者就诊时的身体状况、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情况,以及在实施
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完成告知书的签署,以尊重和保护
患者或家属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
以德行医
医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目的是救死扶伤,保障健康,杜绝医疗事故。
但是,要做到这一点,
并非易事。医务人员既要有高超的技术,强烈的责任心,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在品格和行为上真正值得
病人信任托付。这就是意味着把病人的利益要放在首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
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具体规定了“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这是医师在执行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总之,医疗活动是一项高风险、高责任的科学实践过程,难免不发生意外,
甚至出现事与愿违结果。由于医学科学的特点,就应当科学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医学,看待
医疗活动。
一定要
增强安全和依法行医的意识。《条例》是从总体上调节、促进医患关系的法规依据,它既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不存在“针对”谁的问题。同时,医护人员只要依法行医,依规诊疗,没有因为过失而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条例》就是自己的“保护伞”。
卫生安全知识的贫乏和卫生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xx年春天一场席卷全球的sars风波造成了成百上千的生命凋零;xx年,安徽阜阳的毒奶粉让数十名“大头娃娃”生命攸关,xx年的手足口病又让许多家庭悲痛欲绝……这些事件的发生,无一不是由于缺乏卫生知识和违反卫生制度造成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卫生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卫生监督事业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卫生安全”的意识,那么,不仅没有“安、稳、长、满、优”的可能,而且还是失职,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卫生、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保证国家整体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听不进卫生安全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卫生安全的防范,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卫生隐患,则是行为的幼稚。
在市卫生监督所为期两个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范本参考sub-info“id=“sub4“>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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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号——到10月23号的实习是在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但说到真正的去实践,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卫生监督所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十三亿人口的健康问题,必须成为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我们的国民究竟生活在怎样的医疗卫生状况下呢?我国的医疗事故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将就我国目前的医疗事故的有关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做出自己的总结。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
令颁布了《医院事故处理条例》。《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对医疗机
构和医
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时,提出了新的要求。
如何防范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发生的事故。
根据《条例》定义,要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有预防医疗事故的意识和措施,用法律
法规来规范医疗行为,培养医务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
因此,为了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重视。
1.照章行医
照章行医是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医疗事故定义强调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
过失行为,有过失的前提是因违反规定。只要按章办事,就无违规及过失之说,即便有人身
损害,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因此,落实各项医疗管理法规,在诊疗工作中认真执行规章
制度,是减少医疗事故、保证医疗安全、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照章行医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医
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还与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已总结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国家和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诊
疗护理规范、常规,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且是从事医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特别是诊疗护理规范及操作常规,凝聚着古今中外历代医务人员行医的珍贵经验和
深刻教训,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照章行医不仅是为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
前提。
2.依法行医
依法行医是保证医疗机构经营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只有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或者执业资格证,才能从事医疗活动,并且只有遵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行医,才能保证其从业的合法性。依法行医也是医务人员适应新规则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当前的医患关系既要受道德规范的约束,又要受法律的制约,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具备良好的医术的同时,要有依法
行医的观念。然而,医疗行为是高风险的特殊技术行为,本身蕴含着对人体可能的致害因素,具有获益与致害同时发生、发展的双向行为特征。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对具有法律效应--重要证据的病历,要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客观、真
实、完整、详细地记录患者就诊时的身体状况、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情况,以及在实施
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完成告知书的签署,以尊重和保护
患者或家属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以德行医
医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目的是救死扶伤,保障健康,杜绝医疗事故。
但是,要做到这一点,
并非易事。医务人员既要有高超的技术,强烈的责任心,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在品格和行为上真正值得
病人信任托付。这就是意味着把病人的利益要放在首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
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具体规定了“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这是医师在执行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总之,医疗活动是一项高风险、高责任的科学实践过程,难免不发生意外,
甚至出现事与愿违结果。由于医学科学的特点,就应当科学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医学,看待
医疗活动。
一定要
增强安全和依法行医的意识。《条例》是从总体上调节、促进医患关系的法规依据,它既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不存在“针对”谁的问题。同时,医护人员只要依法行医,依规诊疗,没有因为过失而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条例》就是自己的“保护伞”。
卫生安全知识的贫乏和卫生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春天一场席卷全球的sars风波造成了成百上千的生命凋零;,安徽阜阳的毒奶粉让数十名“大头娃娃”生命攸关,的手足口病又让许多家庭悲痛欲绝……这些事件的发生,无一不是由于缺乏卫生知识和违反卫生制度造成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卫生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卫生监督事业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卫生安全”的意识,那么,不仅没有“安、稳、长、满、优”的可能,而且还是失职,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卫生、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保证国家整体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听不进卫生安全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卫生安全的防范,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卫生隐患,则是行为的幼稚。
在市卫生监督所为期两个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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