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管理办法,研发,项目,科技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进步、加强企业科技研发工作,提高企业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生产力;使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开发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北京XXX生物科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进步、加强企业科技研发工作,提高企业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生产力;使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开发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研发项目必须认真贯彻技术创新,依靠技术创新的科技方针。根据企业发展和施工需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新技术开发和超前调研,增加技术储备,增强技术实力,促进技术进步。
第三条
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工作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开发与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相结合,引进与自我开发相结合,内部攻关与横向联合并举的方法。同时加强技术队伍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注重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技研发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评估、评审和验收,并对项目进行中间管理。
第三章
科技项目管理程序
第五条
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程序
1、申报立项。
2、召开立项前专题答辩会。
3、立项审查。
4、下达科技研发计划。
5、主持单位与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
6、合同的执行。
7、项目阶段性成果评审。
8、项目完成,主持单位呈报成果资料。
9、主持单位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准备参加评审。
10、由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组织专家或申请上级单位对成果资料进行评审。
11、项目结题,主持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技术成果归档工作。
12、科技成果、专利的登记与奖励。
第六条
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省部级以上的科技项目的管理遵照其相应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
项目的申报、汇报及审定
第七条
申报立项的项目,必须具有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符合企业的发展方向,并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技术人员个人也可以提出项目申请。
第八条
项目的申报必须填写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立项申报表:
1、该项技术国内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2、立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和关键技术。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5、拟完成的主要成果及达到的技术指标。
6、技术、经济及社会效益预测。
7、经费的分项估算。
第九条
为了做好科技项目的事先策划,申报立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就项目立项的有关情况进行专题汇报、答辩。专题汇报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的概况。
2、项目前期调研情况,包括项目查新情况、可行性研究及市场调研等。
3、项目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技术。
4、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5、项目研究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
6、研究计划,包括分阶段工作内容安排及责任人。
7、科技成果的转化。
第十条
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院内分管领导评审,必要的聘请相关专家专项审定。
第十一条
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根据汇报会答辩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直接编入年度科技研发项目计划;重大项目,由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委员会专项审定,必要时可聘请社会上的著名学者参与决策。
第十二条
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计划由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呈报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没有实质性进展的,视为主动放弃。
对于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经费的项目,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般不再重复安排科研经费,但可列入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计划进行管理。
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与实施
第十三条
科技研发项目立项一经批准并以计划形式下达后,项目主持单位应立即组织实施,并在两个月内与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科技研发合同。特殊情况不得迟于四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此后不再重复立项。
第十四条
科研项目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必须由能保证50%以上全时率的技术骨干担任。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管领导一般不得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更换时,必须经各单位总院分管领导同意,并事先报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核备。
第十五条
合同书一律由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甲方)与项目主持单位(乙方)签订。一个项目一般只设一个乙方,有协作单位的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安排落实横向协作。
第十六条
合同书内容
合同书应着重说明项目的技术水平,关键技术、详细的实施方案、主要研究人员及分工、研究进度安排、预期的目标、经费的构成及用途,以及要完成的科技成果资料、科技成果的转化等内容。内容要具有确定性和可操作性,以便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合同中应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尤其是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草本由乙方按批准内容和规定格式起草,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接到文稿后,要按照合同文本的要求进行对照。特别要对其关键技术的内容、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管领导的人选、经费的用途、要完成的成果资料、科技成果的转化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主导意见,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
合同经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第十八条
合同的实施
合同生效后,即成为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正式文件。合同执行期间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有权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定期检查或督促。乙方应定期向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应在季度末25日前上报:科技项目进度季报表、科研仪器设备季报表及科研经费核销单等。
数据的采集和资料(含照片、影像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要贯穿项目研究的全过程。项目外业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完成合同内全部成果资料的文整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申请成果评审。
第十九条
主持单位负责签订的委外科研合同,必须报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核备。
第二十条
委外科研合同付款,须严格按照委外科研合同条款进行,并应在付款前对合同执行情况办理验收手续并应由经办人、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单据将作为科研经费核销的凭证。
第二十一条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科技研发合同项目,其科研经费包干使用。在主持单位总公司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在合同范围内按所列经费计划使用。科技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科研经费按合同并根据进度情况拨付。
第五章
成果评审与鉴定
第二十三条
科技成果实行分级鉴定或评审,按项目的重要性和涉及面大小共分为三级,即省部级鉴定,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部门评审。
第二十四条
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合同完成后,根据技术开发项目的任务来源和技术水平,由负责单位提出鉴定或评审申请。鉴定、评审结论,作为生产、使用和奖励的依据。
第六章
科技成果的转化
第二十五条
合同项目取得的成果,各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对不利于直接推广应用的成果,由主持单位负责对成果实施分解,使其成为若干个可独立使用的子成果,在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推广应用。对不宜公开的资料各使用单位均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六条
在技术引进中购置的知识产权或无形资产,所有权归买方。购置单位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应视同有形资产进行管理,在财务上履行必要的登记或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第二十七条
转让科技成果前应对该成果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中应注意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章
科技成果的奖励
第二十八条
科技成果经鉴定、评审或在生产中取得显著技术经济效益,具有一定学术、技术水平的,由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评定等级予以评审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具备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级别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件的科技成果,经由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后,通知成果完成单位填写申报奖励材料,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领导汇审。具备省部级、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件的科技成果,分别根据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推荐意见和省、部有关通知,由成果完成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奖励材料。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这日起施行,由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解释。管理办法中未尽事项,按照北京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