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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作协议 本文简介: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与甲方合作,以甲方名义在设立分公司。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方式1.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设立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内享有优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 本文内容: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与甲方合作,以甲方名义在
设立分公司。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
设立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内享有优先独立代理权。乙方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1.2分公司的负责人由乙方担任,分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叁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
第三条、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上交收入(5.6%的税后)的8%为管理费。
2、甲方在乙方经营收入(指标书费和代理费之合计或者造价咨询费)到账三日内返款,并做到乙方应返资金不留用不拒付。当需开发票时,乙方自觉向甲方上交地税为5.6%,另暂扣款为:经营收入(指标书费和代理费之合计或造价咨询费)-5.6%税金-8%管理费后的(或需返还给乙方的金额)7.6%,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冲帐发票后,即返还该部分暂扣款。
第四条、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4.1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总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不得损坏甲方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如实上报工程业绩,另乙方必须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
4.2如乙方使用甲方人员编制工程造价文件时,乙方要向甲方支付费用,支付金额为
造价咨询费的20%
。
4.3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账户和相关的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4.4甲方保证对乙方的业务工作负有保密责任。
4.5乙方在招标过程及年检时,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为了便于管理方便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负责上级部门的检查接洽及报审工作。
4.6场外标开标会议室由甲方无偿提供场所支持。
第五条、甲方对分公司的监督检查
5.1甲方对分公司享有监督、检查权,有权对分公司的经营进行检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如分公司违规经营,甲方有权对分公司停业整顿。
5.2甲方在对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分公司如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乙方代理费,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业务工作无法开展,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同时,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第七条、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1.1未按约定缴纳管理费。
7.1.2严重违法违规经营。
7.1.3作出严重侵害甲方利益或损害甲方信誉、形象之行为。
7.1.4乙方同意其他单位和个人挂靠的。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1不履行合同义务。
7.2.2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八条、合同终止的情形
8.1合同履行完毕。
8.2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8.3合同解除。
第九条、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
9.1分公司所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
9.2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9.3如甲方因各种原因承担与分公司有关的债务,则甲方有权向其追偿。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成立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补充协议终止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