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范文 内容页

公务员政务诚信建设答卷10分⑤

公务员政务诚信建设答卷10分⑤ 本文关键词:答卷,政务,公务员,诚信建设

公务员政务诚信建设答卷10分⑤ 本文简介:1.()同志早在地方执政时,就提倡“为政以德”,强调官员要正视德的力量。(单选)A习近平B胡锦涛C江泽民D温家宝2.行政作风浮躁主要是体现公务员在行政组织中的()诚信。(单选)A社会B部门C外部D内部3.法律要求公务员在执行的过程中做到谨慎用权、规范用权,使行政执行不偏不倚,在实际当中,行政执行还存

公务员政务诚信建设答卷10分⑤ 本文内容:

1.

()同志早在地方执政时,就提倡“为政以德”,强调官员要正视德的力量。

(单选

)

A习近平

B胡锦涛

C江泽民

D温家宝

2.

行政作风浮躁主要是体现公务员在行政组织中的()诚信。

(单选

)

A社会

B部门

C外部

D内部

3.

法律要求公务员在执行的过程中做到谨慎用权、规范用权,使行政执行不偏不倚,在实际当中,行政执行还存在()的情况。

(多选

)

A完美

B缺损

C变型

D走样

4.

卢梭认为全体人民按照平等的共同意志订立社会契约,在签订契约时将自己的一切自然权利全部转让给了一个共同体,这个不可分割的政治共同体即国家。

(判断

)

正确

错误

5.

政府的有关精神、政策要通过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来体现,公务员的诚信行为是政府诚信行为的具体反映,对于全社会具有示范作用。

(判断

)

正确

错误

6.

行政事务带有客观的性质,它们本身按其实体而言是已经决定了的,行政事务和个人之间没有任何直接的天然的联系。

(判断

)

正确

错误

7.

腐败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目前我国公务员行政权力腐败的案件还是层出不穷。

(判断

)

正确

错误

8.

公务员履行职责方面的诚信标准之一包括(),公务员是公共管理的主体,其公共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决定着政府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单选

)

A坚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B坚持依法行政

C具有较高的公共管理能力和水平

D坚持依法行政

9.

要完善公务员诚信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有效实行。

(单选

)

A行政行为

B法律行为

C审判行为

D个人行为

10.

目前在人事选拔领域大量进行诚信测验,认定个体的诚信特质,包括()。

(多选

)

A责任心

B长期的工作承诺

C一致性

D对暴力的遵从

11.

公务员如果能够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信守公正无私、诚信无欺为人做事的原则,就能()。

(多选

)

A获得广大民众的信任和拥戴

B使其所服务的政府机构更具权威性

C构成维系社会稳定和秩序的力量

D夯实政府权力合法性的基础

12.

_,即人们对于政府履行契约管理社会经济活动行为做出的整体评价或判断后所给予的信任。

(填空

)

13.

_是指与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并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是一般的道德在不同职业领域中的具体表现。

(填空

)

14.

_原则在公务员的行政活动中具体表现为办事公道,即能够遵守本职工作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做到公开、公正、公私分明。

(填空

)

15.

简述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的内容。

(简答

)

公务员诚信体系的建立也是在顺应时代发展,为建设政务诚信夯实基础。公务员诚信体系一旦建立,不仅可以全面监督管理

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是否诚信,也为其行使行政权力框定了范围,从制度上规范了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当然,公务员诚信体系的建设也可以在社会上形成一股诚信之风,在树立诚信政府形象的同时,减少官民矛盾,让国家公务员真正成为国家公仆,在为社会大众树立榜样的同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度

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建立健全国家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石,其建立的是否坚固可靠,关系到后续工作的开展。公务员诚信档案如何建立健全,国家已经有政策引导,同时很多机构和地方政府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所以,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时,可以吸取成功的经验,并根据现在我国国情和公务员群体的实际情况,建立能在全国适用的国家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度,并鼓励各级政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地方公务员诚信档案。同时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之前,各单位可以征集公务员们关于诚信档案的意见建议,并认真考量,及时调整诚信档案,做到实事求是,以民意为准则,建立健全完善国家公务员诚信档案。当然,公务员诚信档案涵盖的内容作为诚信档案的关键,必须严格考量,全面考察其中内容是否符合实际并能起到积极作用。(一)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度

“全国个人诚信档案网”是中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平台,目的是和政府共同打造诚信和谐社会,弘扬诚信文化。诚信档案査询网实现让雇主直接查询员工诚信档案并核实员工雇佣前的背景并作出人力资源诚信评级的手段主要是建立职场诚信档案、

制作个人诚信简历并提供个人诚信报告。全面的个人诚信档案系

统不仅为个人存档了从学生时代到就业之后的诚信状况,也能为求职者提供一个在线评估和审查,让个人也能及时全面地了解自

己的诚信状况。

国家公务员诚信体系的建立也可以参考“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査询网”及其所属的“全国个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这一已有成熟平台及体系,建立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诚信档案查询系统,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让专业人才负责统计评估。也可以直接跟网站

合作增加属于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内部诚信档案,根据保密程度等因素向社会公布一部分公务员诚信档案信息,让全社会参与到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的监督中,并且让公众参与给出他们认

为好的意见和方法,全面完善,建立最佳的公务员诚信档案。同时省、市、县、乡四级地方政府也可以积极聚集专业技术人才,

开发建立属于本地方的诚信查询网站,自己确立查询网站涵盖的人员以及查询网站的维护发展情况,并针对本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专门的查询内容;或者是依托全国个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公务员的诚信档案,从而让公务员的行政权力行使在阳光下。

而针对公务员个人,可以通过在部门范围内部整合诚信信息,也

可以把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并需要搜集诚信信息的个人信息搜集并整理,最终上报给上级,通过上级部门的整合和网站建立,并有专人的维护之下,全面运行和维护,为公务员诚信的查询提供完

善的平台。

(2)

建立公务员个人信用与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算是较早建立个人信用报告制度的区域,其自2004年开始就在全区公务员管理中引进了个人诚信教育,同

时还开展了个人信用报告制度试点,将全区1963名科及科级以下公务员全部纳人诚信考核,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且也在国内首开先河。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处级以上公务员也被纳入了公务员个人信用报告制度实行的范围中。至2015年为止,上海市杨浦区的信用报告范围从科员到处级干部,总数已达两万多份(上海市杨浦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按照上海市杨浦区的公务员个人信用报告制度要求,上海

资信有限公司作为杨浦区政府人事局的委托公司,负责全面收集试点公务员的相关诚信信息,信息囊括了公务员个人基本的身份信息、其在银行消费记录下的信用信息等,但诚信信息的收集并不涉及本人信用以外的个人隐私。同时公务员个人信用报告并不能直接形成,而是要经过公务员本人授权申请。然后,受委托公司向杨浦区人事局提交报告,由区人事局把报告封袋还给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本人查阅报告后,再将报告交给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信用报告的整个生成过程都有严格的程序规范,并且各个部门都

有明确的责任。信用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公务

员的个人信用意识。虽然上述公务员个人信用与报告制度还不是很完善,但是地方对于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探索也值得参考。在现在的公务员系统中,应该把从基层科员到高层领导都全面纳人诚信信用的审查之中。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统计外部诚信信息,而内部组织人事部门可以从内部的工作行为来统计国家公务员的工作诚信内容,从而全面评估公务员的诚信内容。这不仅

能规制公务员的不诚信行为,也能为公务员的工作评估及绩效考

核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现在有些省份已经开始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这也可以成为公务员信用的一个主要依据。当然,如果公务员的信用指数不达标,就必须有一些强制和惩罚

措施,这样才有威慑力,才能让公务员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尽全力

做到诚信执政、诚信生活。政府可以强制规定,如果公务员个人

信息登记和财产登记被查明不属实的公务员,不予提拔使用,这

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三)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2014—2020年)在加快政务诚信建设版块中提出“要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人档案,公务员诚信记录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2014年10月15日,广州市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江西省也编制出台了《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其中都明确提及要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务员作为信用主体之一已经被摆在了突出位置。

这些纲要规划的出台,把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推向了必须做的位置。因此,各个地方应该根据地方实际积极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度,实行一人一档,专门安排部门或者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档案及其之后诚信记录的查询等。公务员诚信档案应该囊括的内容则除去公务员个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该有公务员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公务员的个人素质评估、公务员的社会公德履行情况、公务员在各个时期各个岗位的工作情况,同时还应该针对公务员诚信做出具体的档案内容规定,其中不仅应该囊括其在工作中的诚信履行情况,也应该包括公务员在平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诚实守信和失信情况,为相关部门对公务员的诚信考核和评估提供全民的依据。通过公务员诚信档案的建立,公务员的诚信情况不再是空话,而是有了切切实实的事项依据,让公务员的诚信档案作为相关部门针对公务员的管理及监督的依据,也作为强化公务员个人职责和改观公务员个人形象的强制力。建立公务员个人诚信档案为构建公务员诚信体系提供了基本根据,为诚信公务员队伍的

建设提供了监督渠道,为诚信政府的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公务员诚

信资源。但是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时,必须要考虑诚信信息来源是否真实可靠,诚信信息收集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合理合法,公

务员诚信信息收集是否全面到位,诚信信息管理部门是否有能力

整理好公务员诚信档案,涉及隐私及国家机密的部分是否已做好

保护措施等问题,从而真正建立好公务员诚信档案并发挥其应有

的积极作用。如北京市就决定在2015年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

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人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

惩的重要依据。《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中则指出,要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到2016年要让江西省的公务员诚信档案覆盖率达到70%,2020年达到100%,同时规定要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考核制度,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

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参考。

二、不断完善公务员诚信评估机制

公务员诚信考核和评估作为政府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课题受到了很多学者和政府部门的关注,但是如何正确高效地开展诚信考核,如何通过考核评估来有效利用公务员诚信信息却又是值得深究的题。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有关公务员诚信信息评估分析机制和形成相应的方法手段,这需要我们做全面的分析和深人的探索,以期获得一些创造性的想法和有突破性的探究视角。公务员诚信作为国家政务诚信的重要内容,其评估得如何,直接关系之后的政府诚信建设方向及深入力度。同时,公务员评价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公务员实施诚信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反馈公务员的诚信问题,规范其诚信行为,促进公务员诚信体系的建立。当然,公务员诚信评估机制应该要坚持导向性、科学性的原则,并且要全面评估并提出操作性的方案以便实行,

建立诚信宣传教育机制及客观的诚信评估体系。公务员考核机制就应该学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考核机制,采取月、半年、一年的期限,从上级自评到下级评选,通过工作态度、工作创新、工作成果等方面考核,建立完善的个人考核档案,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于考核不及格的公务员给予应有的惩罚。同时创新奖励机制,通过绩效工资、先进个人奖励、个人晋升、个人培训提升等渠道来给考核优异的公务员给予奖励,让广大公务员正视考核作用,

减少行政过程中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倡导建立诚信政府、和谐政

府、全面服务型政府,真正发挥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作用。

(―)建立公务员诚信评估标准

要看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执行得如何,看国家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得如何,必须要通过诚信评估机制来体现。而如何实行评估,首先就必须要确立公务员诚信的评估标准。评估标准应该涵盖诚信的基本内容是否合理,诚信信息收集得是否全面,诚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诚信的量化衡量指标是否符合实际,诚信管理是否全面客观,失信行为所应该扣除的量化分数是否公平,公务员诚信之于公务员的晋升提拔占有的权重是否公正等。前些年,郑州市就顺应形势出台了公务员诚信量化评估考核标准,其考核主要内容涵盖了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四方面,得分则分为基本得分项目、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同时,各个政府部门可以参考一些已有成功经验,通过设立公务员不诚信行为举报投诉的专门窗口或者是政府网站专门设立公务员不诚信行为举报栏,让公众积极参与到公务员诚信的监督考核中;把所有公务员都纳人诚信档案的档案库,通过技术手段的实施,让公务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失信行为被实时记录并反馈到相关考核评估部门;可以把诚信的各表现因素细分为各项量化指标,通过考核打分进行公正的量化,成为公务员绩效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并把诚信考核的结果与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奖惩、晋级直接挂钩,

对公务员形成一定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不过,虽然诚信元素被纳

人公务员考核并直接关联到之后的奖惩是一件值得全民点赞的事情,但是在具体实施中也不能一味偏离原有的诚信考核方向,偏离原有轨道:首先就是诚信作为一项专门的道德素质考核,但是其道德考核的“手”不能越界或者超越权限,将诚信建设异化为

私权干预;其次是在定量的时候也要注意对诚信本质进行定性分析和考核,不能过分追求量化,从而忽略了诚信氛围建设,导致诚信成为考核的数据、成为公务员们升职加薪的直接手段等。

(2)

确立公务员诚信评估主体

一直以来,公务员的绩效评估主体都是公务员主管部门、上级部门或者是本级组织人事部门,而组织人事部门在公务员诚信管理中已经负责依法制定公务员诚信法则、对公务员的诚信教育、

对诚信管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管理公务员诚信档案以及把好公务员录用时的诚信关。因此,还需调整其他部门及主体来参与公务员诚信评估,让公务员诚信评估主体呈现多元化的态势。根据我国现在的民主化程度,基于政府部门的常规管理部门及协调部门人员作为评估主体之外,还可以从社会中挑选一部分行业代表组成评估代表。比如媒体从业者、企业职工、教师、学生、普通民众及其被评估者同事、家人、朋友等,通过多方面的主体组合,

不仅可以避免本单位进行诚信评估的闭塞性和主观性,也可以让民众更多的参与到行政管理中来,行使属于他们自己的权力,为诚信评估带来新鲜想法和客观评价,让评估者受到客观、公正的对待,也对被评估的公务员起到约束作用。同时,针对评估部门,

各平行且有业务往来的政府部门之间也可以进行交叉的诚信评估,

这样不仅可以获得客观的评估结果,也可以推进政府部门的民主化进程,以及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

(三)健全公务员诚信评估法律法规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只有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行为准则,才能依法更好更全面地实行公务员诚信评估。现在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公务员诚信评估的法律法规,因此加快其立法体系的建立刻不容缓。而要如何建立公务员诚信评估体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工作,应该要有一个整体的规划和步骤执行。首先就是观念上的转变,要树立立法的理念,树立法治政府的理念;其次就是全面具体推进公务员诚信评估立法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和立法机构开展立法工作,但是立法必须要依据上位法,同时立法工作中也涵盖了关于公务员诚信评估的相关配套制度、实施细则及司法解释,从而真正做到公务员诚信评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次是可以积极探索各地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通过立法把其上升为法规制度,并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积极探寻、制定诚信建设和评估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在诚信评估的法规制度方面也要积极探索、积累有效的法治经验,从而为国家公务员诚信评估体系的全面建设提供借鉴;最后在有法律制度保障的基础上,必须要加快建立公务员诚信评估的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细则和相关制度标准,落实上述评估主体及标准,让公务员诚信评估法律化,从而让公务员诚信评估不仅有法律的全面保障,还有相关制度的鼎力支持,从而真正快速全面地实现国家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的宏伟目标。同时,民族地区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也关系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由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很多时候还是与其他较发达地区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关于公务员的诚信评估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也应该依据各个民族地区的公务员诚信建设状况适时推进,从宣传和教育人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执行的诚信评估标准,并在征求民众和公务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的诚信评估法律法规,让民族地区能在顺应时代发展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员诚信建设。

三、优化公务员诚信信息公开机制

公务员在执政过程中有没有诚信做事,不守信行为出现在什么地方,公务员个人信用记录、个人诚信档案,公务员诚信考核依据、评估程序等应予公开.这些不涉及到政府部门政务机密、

公务员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对外公布,让公民也了解公务员的诚信度,以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公务员诚信体系的建立。对于公务员诚信信息的公开,其实也是为了满足公民的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有关行政行为、管理活动、工作程序进行了解和获取有关信息的权利。1984年,《世界人权宣言》确定知情权为基本人权之一。宪法对公民知情权的确认和保护,使信息公开成为政府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公务员诚信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应该囊括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对象、信息公开的时限、

信息公开后舆论的监控、公务员诚信信息的监管监控等内容,只有从制度人手,让公务员、社会民众、宣传部门、监管部门、评估部门等都被纳入体制范围内,共同完善公务员诚信信息体系。

(二)建立公务员诚信发布制度

各层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要依据国家、政府、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参照有些地方的社会信用建设经验,把市场中的“红黑名单”制度复制到公务员诚信发布制度建设上来。各个行政机关及其主体积极在辖区内建立公务员的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公务员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公务员列人“黑名单”。对于列人“红名单”的,给予大力宣传,形成守信光荣的社会氛围,并适度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以保证守信行为的长期存在及加固;而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其失信的程度和因为失信甚至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相关部门要针对这些情况分别采

取单独问话的形式了解情况,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同时,如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联合各个部门一起调查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

通报批评,如果有必要,要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和媒体公布详细信息,一方面警示公务员,另一方面也让人民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

公务员作为国家公仆,作为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他们的失信或者守信行为很容易左右公民对于政府的看法,政府部门可以

通过提前调研或者问卷调查的形式全面了解民意,弄清楚民众最想知道的关于公务员诚信的信息,如目前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官员财产、公务员履职学习经历、公务员个人绩效等信息,通过政府部门的评估与考量,结合公务员个人意愿,然后与传统新闻媒体、新兴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公布公务员诚信事迹及失信结果,接受人民监督与评论,引导建立全民诚信社会,改变政府公务员形象。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信息,

在政府官网上建立诚信专题页面,让民众可以及时了解公务员诚

信信息。诚信信息发布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及时缓解当下民众对于某些地方政府的不信任,同时也可以通过实验建立长效机制,

并影射到其他公务员评估领域,争取让所有公务员都“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加政府透明度

公务员诚信信息的公开机制的建立,有赖于政府透明度的增加,也必须基于诚信政府的建立和政府信息的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主动或者被动地将其掌握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政府掌握着很多公民个人根本不可能拥有的资源,因此让政府公开其信息,不仅可以监督政府的行为,也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些关于知识、技术方面的参考和借鉴。基于此,政府有了更多不诚信的资源和机会。因此,政府信息必须公开接受人民监督减少不诚信的机会。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实现向阳光政府透明行政的转变,能有效地避免弄虚作假,更好地实现政府诚信。《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能保证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成员

的监督,提高其工作的透明度和阳光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不越权行事,从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同时,该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应该公开些什么、各级政府应该公开的内容,还

具体规定了信息公开的方式等。其中还明确提出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总之,在全面推

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还应该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

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等公开制度,提高公务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强化社会舆论的力量。条例的出台为增加政府透明度建立了制度保障,为建立诚信政府提供了条件。当然政府信息公开,为公务员诚信信息公开机

制的建立提供了依据以及参考,从而为公务员诚信体系的建立奠

定和谐开放有序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工作基础。

(3)

完善公务员诚信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公务员诚信信息公开,除了有强有力的基础体制之外,还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制度是保障,只有立章建制,让监督成为一种制度,成为一种带有国家强制力的手段,成为社会常态,才能全面遏制公务员不诚信行为、规范政府关于公务员诚信信息公开的客观准确化。公务员诚信信息公开得是否客观全面,是否巳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公布,这些都要靠监督来完成。一般的监督都分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同时监督的形式又包含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监督的主体包含了政府、社会民众、媒体等。公务员诚信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可以通过政府内部的事前监督来完成,通过建立专门的公务员诚信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是依靠组织部门或者人事部门来完成诚信信息的审査和监督。当诚信信息公开之后,则通过媒体和公众进行事中的监督,提出关于诚信信息的质疑。必须注重舆论的强大引导力量,让专门的部门负责答疑解惑并收集群众意见及建议,如果是不真实的信息或者

不完善的信息尽快补充完整,并对群众意见做出及时回应。最后,

政府部门通过公示之后的反馈情况进行修改统计,并完善公务员

诚信档案和公务员诚信信息监督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

督体系,让公务员诚信信息的公开有了制度保障和人力支持。同时,公务员诚信信息的公开,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之中,不仅可以强化我国的民主制度,还能让人民积极参与到政治之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使命感。总之,公务员诚信信息监督必须成为常态,并且要各方面人力相配合,在实践中总结成功经验:完善

公务员诚信信息监督管理机制。让公务员在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

的管理下,不敢做出失信行为,整顿公务员中的不良风气,从而建立公务员诚信管理体系,为建立诚信政府、和谐政府、诚信公务员队伍做出贡献。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