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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承包的合同书 本文简介:农场承包的合同书合同编号:东风合XX02号:广州市番禺区东风农场甲方(发包方)联系电话: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风农场: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风农场为了严格规范东风农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鱼
农场承包的合同书 本文内容:
农场承包的合同书
合同编号:东风合XX02
号:广州市番禺区东风农场
甲方(发包方)联系电话: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风农场: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风农场
为了严格规范东风农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鱼塘进行养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鱼塘的使用限制
鱼塘仅供乙方依法进行养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二条
承包面积、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鱼塘位于东风农场内的沙垄围垦鱼塘,总面积为
35.825
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东至砖厂围墙边
1
米外及南边塘石边,南至
水利堤石边,西至厂房东塘基边,北至原执胜餐厅塘基中心。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贰年。
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底止,
自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需要终止合同,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租金计至合同终止之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履约保证金和缴交要求
1、承包费用:承包金为每年
1600
元/亩。每年总承包金为伍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
。(57320
元):2、缴交要求(按“先交费后养殖”的原则)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的承包费用。
(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须要在当年的
1
月
1
日前缴清。
3、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满时,待乙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交。乙方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5、缴交地点:东风农场财务室。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鱼塘行使发包权、监督权。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时有权收回所承包的鱼塘。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鱼塘资源和农场其它资产的行为。
4、在承包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发包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包方。
5、鱼塘承包期间,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7、以现有的排灌设施提供给乙方排灌进出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鱼塘资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承包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承包的鱼塘进行了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承包合同期内享有处置权。合同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乙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甲方有权清理,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时清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对鱼塘需根据农场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养殖方式,并自行承担承包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
3、承包期内不得对鱼塘进行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的鱼塘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4、维持鱼塘的养殖用途,承包期内,鱼塘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依法执行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协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执行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和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鱼塘资源。
7、不得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养殖。同时,负责修理或更换鱼塘区排水窦的司利、窦板的一切费用。
8、乙方养殖的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若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商誉,需赔偿甲方商誉损失
2
万元,并无条件收回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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