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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 本文关键词:考勤,制度,公司

公司考勤制度 本文简介:公司考勤制度考勤制度第1章总则第1.1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第1.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公司副总经理;第2章考勤细则第2.3条出勤第2.3.1条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每周工作五天。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7:30

公司考勤制度 本文内容:

公司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1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第1.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公司副总经理;

第2章考勤细则

第2.3条出勤

第2.3.1条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每周工作五天。

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7:30

时间调整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公布通知。

第2.3.2条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劝统一在指定地点登记签到”办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名,否则双方均以违纪处罚。

第2.3.3条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的,未登记的视为矿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第2.3.4条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到办公室签到,8:00以后算迟到,15分钟后(不包括15分钟)到办公室的列为旷职(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职(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2.3.5条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时到办公室签退,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为早退。

第2.4条请假:第2.4.1条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8:30前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2.4.2条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需在8:30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同时报办公室值班人员进行请假登记,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

第2.4.3条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并填写“外出登记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第2.4.4条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表”,由所在主管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由办公室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2.4.5条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请假的申请、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公司《休假请假条例》。

第2.5条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第2.5.1条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第2.5.2条迟到:以每5分钟为计算单位,不足时视为5分钟,按每计算单位5元扣减工资;15分钟后(不包括15分钟)视为旷工处理。

第2.5.3条早退: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第2.5.4条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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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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