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实施细则,公文处理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第三条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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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
第五条
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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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
第六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七)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八)决定、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九)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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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格式
第七条
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等。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单位和公文种类。
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
(二)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果需要上报另一个上级单位时,可以用抄报的形式。
(三)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四)公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号、年号、顺序号。几个单位联名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公文编号。
(五)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
(六)收、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发文,应将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七)文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第八条
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通告“等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行文关系。
第九条
对上级单位组织的请示或报告,用单位组织名义发文。
第十条
对市政府及政府各部、委、局,对市局及市局处室的请示或报告,
与不相隶属单位协商工作等,用行政名义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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