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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信贷管理问题及建议

贸易信贷管理问题及建议 本文关键词:建议,信贷管理,贸易

贸易信贷管理问题及建议 本文简介:摘要:贸易信贷反映一国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外资产和负债情况,完善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对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以及预判外汇收支形势都起到重要作用。当前,我国贸易信贷管理是以统计上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业务上贸易信贷报告制度来共同管理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尤其是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在制度设计和具体执行上都存在

贸易信贷管理问题及建议 本文内容:

摘要:贸易信贷反映一国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外资产和负债情况,完善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对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以及预判外汇收支形势都起到重要作用。当前,我国贸易信贷管理是以统计上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业务上贸易信贷报告制度来共同管理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尤其是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在制度设计和具体执行上都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内外贸易信贷管理方式方法进行全面梳理,重点从企业和外汇监管两方面,对当前贸易信贷报告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管理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贸易信贷;货物贸易;贸易信贷报告;统计调查

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由货物贸易卖方和买方直接提供贸易信贷而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时间的不同而形成的债权和债务。包括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等四种形式。2012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贸易信贷业务报告作为企业报告一项内容来管理,六年来监测核查中发现,企业漏报、错报或“过渡报告”贸易信贷情况比较普遍,异常资金借贸易信贷渠道实现跨境流动,产生风险隐患,不利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也容易引发经济金融风险。本文通过对各国贸易信贷管理措施分析、我国贸易信贷管理的历史演变、以及当前贸易信贷报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促进贸易信贷管理。

一、贸易信贷管理国际经验

(一)美国

1.贸易信贷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机构。美国由商务部对外发布国际投资头寸表,统计分析工作由隶属商务部的经济分析局(BEA)负责,数据来源商务部管辖的普查局、其他政府机构、私人单位、国际组织,以及与外国统计单位之间的数据交换等。2.贸易信贷数据统计方法。BEA收集的数据来源包括商务部管辖的普查局、财政部、其他美国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及产业和贸易组织。如普查局的商品贸易统计,即普查局每月将美国海关归档的进出口商船运文件制表。BEA自主的统计调查,通过调查问卷搜集美国服务贸易数据,包括跨境贸易和附属机构销售。BEA主办两项调查,五年一度的海外直接投资/直接投资基准调查以及一年一度的目录抽样调查。年度基准调查营业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五年一次基准调查营业额50万以上的企业,营业额100万以下的企业属于目录抽样调查。采取调查问卷和追踪询问的方式获得数据。3.数据质量管理方面。一是以立法约束申报主体的责任心,提高数据准确性,对不填报要求数据的和不按要求填报数据的申报主体进行处罚。例如对不按要求按季填报由货物和服务交易而产生的商业债权债务数据的经济主体,实施2500~25000美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经济主体可能面临刑事诉讼,个人一年以下监禁的处罚。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提高调查问卷调查的质量。BEA可以向美国总统行政办公室管辖的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申请编列预算,用于每季问卷调查支出。

(二)日本

日本关于贸易信贷数据采集、编制和发布工作由财务省委托日本银行完成。出口延收和进口延付在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时记录,出口预收及进口预付在收付款发生时记录。贸易信贷月报由政府部门和主要大型公司报送,支付行为通过国际收支交易报告体系(ITRS)报送,所有3000万日元(约4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收支交易均要求纳入报告体系。

(三)香港

香港贸易信贷相关数据统计由香港统计处负责,通过《对外申索、负债及收益统计调查》采集相关数据。所有与统计调查数据有重大贡献的企业均会被选取作为主要数据调查样本,其余的次要数据提供企业被当作复样本抽样。整项统计调查有月报、季报及年报,其中主要的数据提供者及一些次要数据提供者需在一年内按季提供数据。数据质量管理方面,由调查员负责数据搜集,对于有问题的个案,香港统计处后续通过电话或外勤访问跟进。

二、我国贸易信贷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对于贸易信贷管理采取贸易信贷报告制度和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双结合的方式。1.贸易信贷报告制度2012年8月发布实施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报告制度。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具体涵盖内容见表2。已报告的贸易信贷报告业务信息,企业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数据修改、删除、调整等操作,也可携带情况说明及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修改或删除。外汇局对企业后续开展持续的监测核查工作,管理理念为总量核查和分类管理。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予以降级处理,对于贸易信贷报告下,总量指标异常经现场核查无合理解释的,也予以降级处理,如核查期内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余额比率大于25%;核查期内1年期以上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发生额比率大于10%等业务,经现场核查企业无合理解释,予以降级处理。2.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2018年6月份,外汇局修订发布了《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将中国境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与境外主体(含港、澳、台地区)进行货物贸易交易时,由于货物的资金收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应收/预收款和应付/预付款进行调查统计。其中,进出口货物所有权转移与资金收付的时间以调查对象的会计账面记录为准,贸易信贷申报表包括调查对象单位基本情况表、出口重点企业贸易信贷申报表和进口重点企业贸易信贷申报表三张报表,具体内容见表3。贸易信贷统计调查,调查对象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贸易信贷调查系统互联网版填报数据。由分支局对本辖区调查对象进行培训和指导,采取措施保证数据的申报率,并指定专人负责申报表准确性审核工作,如发现数据存在疑问的,与调查对象取得联系并核实数据的准确性,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来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外汇局管理罚则上,对于未按外汇局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有明确的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对于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任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对于如贸易信贷业务报告和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等数据质量问题,管理相对较松,暂无明确的处罚依据。3.两种管理方式比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和贸易信贷业务报告管理各有优势。其中,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优势为:充分发挥统计调查作用,以抽样方式每月能够获取样本企业期末账面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贸易信贷余额;劣势为:统计调查数据准确度和精确度较低,数据质量管理较难,而且,相对逐笔的贸易信贷报告而言,统计调查的贸易信贷数据仅能整体反映大概贸易信贷余额情况,而对未来某一时间段具体的对外资金/负债情况,无法统计和量化。贸易信贷业务报告优势为:因超期限业务逐笔报告,在贸易信贷报告达到及时、准确的情况下,贸易信贷指标数据比统计抽样获得的数据更为全面和准确,另外,贸易信贷业务登记由于有预计收付汇/进出口的具体时间,因此能够精确获得未来某一时间段的对外资产/负债情况,即能起到先行指标作用,对预判未来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发挥重要作用;劣势为,企业的主体和业务覆盖面较大,精确度要求较高,企业执行意愿较弱,外汇局监管难度加强。

三、当前贸易信贷管理遇到的问题

贸易信贷报告制度和统计调查双重管理下,对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贸易收支形势的先行指标预判以及国际收支平衡表贸易信贷统计分析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作用。但是,在日常监管中,尤其是贸易信贷报告管理上,遇到了一些问题。贸易信贷报告管理,制度设计上是通过企业义务性或主动性报告可能导致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不匹配的交易,企业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会直接影响企业总量核查结果。当前,企业贸易信贷报告数据质量较低,企业报告意识不强,报送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都难以保证。监管层面上也存在较大压力,无论是对企业政策宣传上、报告辅导上还是通过监测核查处理等,收效并不明显,监管难度很大。

(一)企业方面

一是企业混淆贸易信贷报告和调查工作。贸易信贷管理同时开展的两项工作,一般由业务处室和国际收支两部门分别负责,由于政策要求、报送方式和统计方法等均不同,企业难以完全掌握,往往容易混淆。二是企业对贸易信贷报告重视不足。部分企业对贸易信贷报告不够重视,许多中小贸易公司没有专职负责贸易信贷工作的人员。三是企业人员变动快。工作衔接不到位,政策法规学习不够,对贸易信贷报告相关条款不熟悉,不能准确把握报告的内容,尤其是中小企业,没有专门外汇业务人员,一般外汇相关工作由财务部门或销售部门负责,对外汇管理政策了解较少,尤其是相对复杂的贸易信贷报告,掌握更不到位。四是货物进出口具体时间和收付汇时间不确定。主要体现在框架式的合同上,如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业务,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特别是寄售业务项下(货物进保税仓,先进先出,按照每次产品的实际使用量,生成对应的发票并按照关单进港时间先后,使用足额的关单来安排寄售付汇)。匹配关单和应付发票时,根据随货发票和商业发票的发票号、运单号等匹配。导致实际进口日期和付汇日期无准确关联。五是部分企业逐笔报送业务量大。贸易信贷报告业务要求超期限的特定业务(如延期付汇超90天等)逐笔报送进/出口或收/付汇日期,对于大中型部分企业而言,批量业务均超期限,需要逐笔做义务性报告,某企业反映每月业务笔数约4000笔,庞大的业务量下,人员安排上无法满足实时有效地对每一笔业务逐笔报告,及后续跟踪是否按期收付。六是贸易信贷报告精确难度更大,企业执行意愿较弱。实践中,贸易信贷报告要求准确到月份,因此对于差几天的上月、或者下月,严格意义上讲都是贸易信贷报告不准确。比如企业签订合同日期约定一般为30日、90日、120日等,在实际中仅因为几天的差异也会导致报告不准确,需要调整,对企业要求较高,因此企业执行意愿较弱。

(二)监管层面

一是贸易信贷报告外汇管理难度大。因为以上各方面原因,贸易信贷报告质量有待提高。虽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降级,在目前实践中是管理异常企业非常重要的处理手段之一,也是企业分类管理明确能把控的参考依据。但若仅从程序性违规的贸易信贷报告管理而言,也不适宜直接简单粗暴的将贸易信贷报告不准确的大多数企业直接予以降级,仅能以辅导、督促和降级等逐级手段管理,外汇局管理难度很大。二是作为代为监管的银行,完全不关心企业贸易信贷报告情况。外汇局对企业贸易外汇业务的监管主要在事后,银行成为异常资金流动的第一道防线,依据“展业三原则”履行代位监管职责,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银行没有参与到企业贸易信贷管理中,对于在多家银行均有贸易外汇收支的企业,不能全面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若仅凭企业提供的相关单证进行表面审核,很难判断异常资金的性质。由于银行不关心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缺失一个作为判断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代位监管职能就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四、相关建议

贸易信贷已成为影响一国对外资产和负债的重要因素,准确的贸易信贷数据在外汇管理上能起到先行指标的作用。对当前贸易信贷管理,尤其是贸易信贷报告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政策建议如下。

(一)考虑简化

贸易信贷报告日期如90天以上的延期收付款报告,将系统改为预计收汇/付汇日期,为3-6个月、6个月-1年、1年-2年、2年以上等勾选,同样,预收预付也可作类似修改,将预计出口/进口日期,改为3个月内,3-6个月,6个月-1年,1年以上等勾选。这样对于框架式合同下的订单类业务,能简化报告的难度,也能解决大部分因为几天导致月份不准确问题。从整体宏观方向而言,也不影响贸易信贷的先行指标作用。

(二)将贸易信贷管理也纳入银行管理中

利用银行与客户接触的便利性,将银行纳入企业贸易信贷日常管理工作中来,银行通过系统端查看掌握贸易信贷余额信息,及时了解企业的贸易信贷报告情况,以及企业经营情况,督促和辅导客户及时开展贸易信贷报告登记。同时,也为银行履行“展业三原则”对企业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上,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进一步明确贸易信贷数据质量的处罚力度

准确的贸易信贷数据对于跨境收支形势预判和贸易真实性监管都发挥重要作用,无论是统计调查角度的统计数据质量,还是业务角度的报告数据质量,都应进一步强化监管。目前,外汇管理罚则对于数据质量尚无明确约束。另外,业务监管角度上,“总量核查”和“分类监管”方式下,贸易信贷报告问题与收支、进出口总量问题糅合,单从贸易信贷报告数据质量上而言,主体分类降级相对严苛,监管的力度和柔性需要有机结合,建议在简化贸易信贷报告内容条件下,将约谈警告、主体考核扣分、处罚和分类管理等多重手段结合运用,有的放矢逐级加强监管。

参考文献:

[1]参见刘巨荣等.“美国贸易信贷统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区域金融研究》,2014年第7期,78-79.

[2]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基于中国实践的贸易信贷统计研究”,201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重点研究课题,9-10.

[3]严仕锋.“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开展贸易信贷适度管理的研究”,《金融纵横》,2013.05,26-26.

[4]参见陕西分局.“进一步完善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监测和管理方式的建议”,《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信息交流》,2017年第7期,34-36.

作者:齐贵权 方玫 姚兴素 高若涵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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