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本文关键词: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本文简介:保安人员奖惩制度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1、因工作表现突出,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本文内容: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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