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装修工程材料供货合同
装修工程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 配送板材、轻钢龙骨等装修材料。为维护双方利益,在公平、诚实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 采购行为实施:
1 负责确定乙方配送材料品种、材料标准、等级、数量,乙方所送材料
的价格由乙方与 确定。
2 项目部根据与乙方所确定的材料品种、数量、价格向公司采购部提交签字申请配送
单,采购部负责向乙方发单,乙方根据公司采购部所发的要货单送货。
3 乙方所送货物由项目部收货,验货并签字,结账以项目经理签字收货单据为准。 4 乙方必须确保所送材料符合项目部确定的质量标准,若项目部发现乙方所送材料为
假货,甲方采取假一罚十处罚,若乙方所送材料不合格,乙方必须完全退货并承担响应责任。
5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环
境检测报告、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应具备的资料;全进口商品乙方必须提供商检报告,并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 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和项目部与乙方协议标准执行
2. 对于显而易见的产品缺陷,甲方应该在收货后日内通知乙方;
3. 对于非显而易见的产品缺陷,甲方须在发现瑕疵后为产品符合要求。
4. 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送货与交货
6 乙方送货的材料乙方须在收到甲方订单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7 乙方送货的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日前通知,甲方应及时履行收货义务,
但出现产品不符合要求或交货时间不符合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8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环
境检测报告、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应具备的资料;全进口商品乙方必须提供商检报告,并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第八条 结算
1. 甲乙双方每月日结算一次(结上月一日到三十日的货款),乙方必须在次月
的二十到二十五日将上一月度的结算清单送到甲方采购部,以便甲方核对账目,
否则货款顺延到下月结算,具体结款时间为乙方提交结算清单后的下一个月的二十五日到三十日。
第九条 违约处理
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有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虚报产品等级、虚报产品数
量等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人民币5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2.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知悉对方商业秘密后,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未经对
方许可,不得将该商业秘密自己使用或泄露给他人使用,否则应按照所得利润的倍赔偿给对方作为经济补偿,涉及刑事责任的将另行追究。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乙方开始配送材料到工程结束结清账款为止。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
可向甲方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2. 如以前有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依据。
3.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装饰装修材料采购合同
装饰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见附件
第二条 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
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四条 供货:
供货时间及地点:按照甲方的通知分批次供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安装:
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
准为 《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0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
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签订时间:
乙方(章): 签订时间:
篇三:装饰材料购销合同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德兴市会展及演艺中心工程的内装饰材料委托乙方供应,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材料质量、工程进芳、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供应内容:甲乙与乙方确定的材料品种及单价表内的装饰材料,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供货。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材料送到施工现场、确保材料质量、包运输安全、确保材料合格、提供材料合格证、检测资料。
三、结算方式:
各种材料规格尺寸的价格按双方协商的价格表计价(价格见附表),以甲方材料员签收的单据进行结算材料数量。
四、质量标准:
乙方供应的装饰材料要满足国标要求,均为合格产品。 五、双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做材料计划,并将订单交给乙方或者电话通知。
(2)甲方指定材料存放地点。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订单和通知及时供货。 (2)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卸货,摆放好。
(3)乙方接到甲方供应材料通知后,应及时供货,如因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将材料送至工地现场所产生的误工费及由乙方全部承担。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达不到合同清单的国标标准,甲方有权按半价支付乙方材料款。
(5)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2013年年底前材料单价无论涨跌都按清单价格结算。
六、付款方式:
每个星期结算一次(以甲乙双方签收的收据数量为准),按每星期总货款的90%支付,余款待工程竣工后付清。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国美装饰材料单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