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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管理规定_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篇一: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加强小区内车辆停放管理,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站负责小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所有车主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并按规定交纳相应的停车场车位费。物业站安保人员应做好出入车辆登记和交接班工作,严禁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

二、非本小区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若需要进入小区办事临时停车,按2.00元/次.辆收取车位费,停车超过12小时按3.00元/次.辆收取。

三、大货车(2 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小区进出车路口。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五、车辆进入小区时,安保人员须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车型等信息,以备查阅。

六、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物业安保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七、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物业单位办理放行手续,方可出场。

八、不得在小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九、车辆进入小区不得鸣号,时速不得超过15 公里,不得损坏小区设施,若对小区内设施、人员造成损坏和伤害,均由车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十、车辆进出小区大门实行“一车一杆”制,车辆不得强进强出,若造成车辆和(或)智能挡车器损坏,均由车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挡车器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车主停车出入证遗失要立即到小区物业站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物业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二、物业站仅提供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车位有偿使用) ,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物业站不负责赔偿。

十三、本制度由麻池小区物业站制定并解释。

十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小区物业站

2012年8月1日

篇二: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

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 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

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 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

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 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

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 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

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 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

宇内随意停放。

七. 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八. 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

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

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 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十一. 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

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二. 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

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十三. 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

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 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

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关于物业公司车辆收费纪律管理制度

一、 凡发现对外来车辆未登记发卡和未收取车辆临时停泊费

或车辆过夜费及未按照小区车辆常年停靠和月停靠收费的,私自允许停放的现象将进行罚款或开除处理。以上情况中有临停车辆(含过夜车辆)未按照临停收费标准收费私自放行或少手及多收的第一次按照收费数额的50倍进行罚款。第二次直接开除。

二、凡对小区搬家车辆和业主携带贵重(电视机、台式电脑

等)物品外出时,未出示《业主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单》私自放行的情况,根据搬迁的物品价格等值对门岗当值班人员进行罚款。

三、对小区业主车辆或外来车辆不收取停车费,或收缴费用

未上缴或私自同意业主或外来车辆在小区停放收受业主好处的情况,将根据车辆停车费数额进行处罚或开除。

四、对长期办理年卡和三个月月卡停放的车主缴费时不得有

物业公司员工收受现金代为缴费(除临时停放车辆由门岗收费外),发现一次将进行处罚。

五、如发现小区有外来车辆在小区内阻塞交通或占用他人车

位,影响业主车辆和小区交通主干道,停放绿化带,查阅门岗记录大门岗未能报出车辆信息也并未对外来车辆登记进入小区的时间者根据事态将对大门岗值班当事人进行罚款。

六、小区各个大门门口两侧(5米)严禁停放车辆,以免影响

小区业主车辆的进出视线,并造成交通事故,如有大门两侧停放车辆将对值班门岗人员进行处罚。

七、对临停车辆收费必须给车主发车辆停泊票,严禁对临时停

放车辆收卡、收费不给发票。严禁不发卡或不登记进行收费,违者将进行罚款或开除。

关于小区车辆管理下部工作内容

1、对小区所有车辆重新进行全面核实登记,发放车辆通证, 采取车牌号打印形式,取消以前手写样式通行证。采取卡片式 还是像车辆年审粘贴样式的通行证待定。通行证实行免费发放,如遗失补办必须缴费。

2、通行证实行分色制度。小区有车库的一个颜色,三个月临

停的一个颜色,长期年卡停放的一个颜色。

3、针对车辆违规乱停阻塞交通及停放绿化带内和停车费到期、 的实行张贴《车辆温馨提示》单样式通知车主(第一次催缴(乱 停),第二次….),针对乱停车辆和催费张贴提示单三次无效情 况下,可直接用车轮锁进行强制管理,同时每次对车辆张贴提 示单进行详细登记年月日时及停放位置和拍照(拍车辆乱停现 象和张贴第几次催费单)

4、车辆收费实行专职专人管理,队员相互监督制度,对车辆

收费人员有徇私舞弊和违反公司收费制度的队员可进行举 报,公司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对举报情况属实者对举报者 予以奖励。

5、对小区办理年卡停放的车辆和临时三个月和有车库的车辆 进行登记备案(制作书面统计表格和电子表格),并交公司财 务一份便于缴费人员核对和存档。每日并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

篇三: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京都花园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停放在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车棚内指定位置。

四、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六、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司机需要自觉出示行驶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七、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八、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十一、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十二、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

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三、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十四、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十五、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十六、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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