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本文关键词:钻头,生产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本文简介: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目录前言1)合营双方2)成立合资经营公司3)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4)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5)合营各方的责任6)技术转让7)产品销售8)董事会9)管理机构10)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11)公司的筹建12)劳动管理13)税务、财务、审计14)合营期限15)解散与清算16)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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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目录
前言
1)合营双方
2)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3)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4)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5)合营各方的责任
6)技术转让
7)产品销售
8)董事会
9)管理机构
10)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11)公司的筹建
12)劳动管理
13)税务、财务、审计
14)合营期限
15)解散与清算
16)保险
17)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8)违约责任
19)不可抗力
20)适用法律
21)争议的解决
22)合同文本和文字
23)合同生效及其他
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产品销售协议
附件三、会计程序
前言
_________与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投资举办生产及销售_________钻头的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营双方
本合同的当事人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_________
电
报:_________
邮政信箱: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国
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
邮电信箱: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国
籍:_________
第二条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决定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钻头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2.1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
2.2
合营公司的法定_________
2.3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2.4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3.1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采用_________先进制造技术,技术诀窃,以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制造与销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_________钻头。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使合营公司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均具有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3.2
生产经营范围:合营公司生产和销售各种类型和尺寸的_________钻头(及乙方在合营期间所发展并已投产的所有其他型号的_________钻头),以及以下与生产及销售业务有关的活动:3.2.1
对销售的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3.2.2
研究与发展_________钻头新产品,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3.3
生产规模:合营公司投产后第_________年,全面生产时,应具有生产_________只各种规模型号_________钻头的生产能力。
第四条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1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投资_________美元,均为总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4.2
合营公司正式投产后,甲乙双方以头_________年的部分利润作为再投资,用于发展新工艺,提高产量或增加流动资金。
4.3
甲乙双方将按本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1.1及1.2条所列内容作为出资。出资的实物部分,按作价协议规定进行作价。出资的实物所有权归合营公司所有,免于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权等。
4.4
合营公司每年应按中国地方政府规定缴付土地使用费。
4.5
甲乙双方的现金分两期交付。在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各自认缴现金出资额的_________%,其余_________%在六个月内交齐。出资的现金应存入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合营公司的帐户内,并取得凭证。实物出资部分按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的规定交付合营公司,合营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4.6
合营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回抽其注册资本。
4.7
合营一方需转让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一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时,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五条
合营各方的责任
5.1
甲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宜:5.1.1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5.1.2
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各项可能的减免税申请手续。
5.1.3
协助合营公司向有关银行办理开户及获取贷款的手续。
5.1.4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5.1.5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及工程设施的土建设计、施工。
5.1.6
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1条所列项目在规定期间内提供现金、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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