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本文简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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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09]67号)精神,为认真开展好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推动XX年“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
“安全生产年”工作主线,结合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工作目标,努力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促进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努力将六月建成“安全生产无事故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共同主办。
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月组委会”),安全月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疆性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时间
XX年6月1—6月30日。
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14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第三周(6月22日至6月26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五、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全疆性活动和区域性(地、州、市〈县、区〉和行业、部门及企业)活动组成。
自治区安全月组委会将组织三项全疆性重点活动:
1、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6月14日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会场在乌鲁木齐市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地、州、市同时设分会场。根据“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的需要,阿勒泰地区、伊犁州、石河子市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分别定为6月16日、21日、24日。
2、“安全伴我行”全区演讲比赛(文件另发)
自治区安全月组委会将推报获得比赛金、银奖的选手参加7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总决赛,并挑选优秀演讲员组成宣讲团,全程参加“安全生产天山行”
活动进行巡回演讲。
3、“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
为深入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自治区安全月组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和各新闻媒体在阿勒泰地区、伊犁州、石河子市三地、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集中报道宣传三地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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