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处主任在校长室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循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爱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试行)》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及其他有关德育文件。要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坚持抓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劳动教育,道德教育和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
三、掌握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督促检查《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召开班主任、辅导员会议、交流班、队工作经验,组织有关德育工作的学习、研讨。
四、协助、指导少先队工作。要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和少先队阵地建设,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努力提高少先队员的素质。
五、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和先进班、队的评选工作。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班队工作的考核。做好后进生的教育工作。执行对学生、少先队的奖惩制度。
六、经常深入课堂了解思品果、社会课、健康教育课的教学情况,深入班级了解班、队活动的开展情况,负责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七、充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拥军优属,讲革命传统等活动。健全家长委员会和校外辅导员队伍。
八、协同教务处共同做好落实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组织班主任做好学生品德评定工作。
九、会同总务处共同做好学校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活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