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领导岗位职责
(一)党委书记:
1.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局党委的决议、指示,起草党委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2.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正教育,注意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检查党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听取校长工作报告,配合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协调党、政、工、团等几个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党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明确各委员的工作职责,调动党委委员和文理科支部书记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7.负责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学校精神文明活动的领导和管理。
8.加强对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培养和考察年轻干部。
9.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指导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负责老干部和统战工作。
11.指导并主持学校大型庆典、活动和各项评估检查的接待工作。
12.校长外出或不能履行职务时,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工作。
(二)党委组织委员:
1.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党委的组织工作,检查党员对党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提高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2.负责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制定新党员发展计划,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和培养教育,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审查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严肃认真办理入党手续。
3.负责督促检查收缴党费、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4.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做好预备党员考核、教育转正工作。
党委宣传委员:
1.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党委宣传工作,围绕每个时期不同的工作重心,宣传并组织支部党员和教职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检查学习情况,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
2.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时事政策以及完成学校、学校党委布置的学习和宣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密切联系支部宣传委员,围绕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文体活动。
4.定期分析各支部党员和教职员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收集、整理、撰写党员的模范事迹,并向党委书记汇报,提出奖励意见或建议。
5.对党员和群众进行党纪政纪和保密观念的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
6.发动党员和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纪委书记:
1.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传达、批阅上级文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校党委决议。
2.负责纪委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定期召开纪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充分调动纪委成员的积极性,认真做好纪委工作。
3.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协助党委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
5.组织召开纪委会,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讨论、决定纪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讨论案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纪检工作情况,总结纪检工作经验,经常督促、指导、检查基层纪检工作。
7.负责对科组、级组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与监督,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特别是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情况。
8.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对校级领导的考评、调整、奖惩工作。
9.接待重要的上访人员,组织领导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10.做好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掌握纪检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组织纪检干部学习理论,不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搞好纪检干部的廉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