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隆小学教育工会职能
学校工会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其职能如下:
一、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和学校的中心任务,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二、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规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配合学校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
三、配合学校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在教职工中开展共产主义理想教育、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其他有益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坚持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积极推进校务公开。
四、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做好其他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五、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六、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
七、办好“教工之家”,经常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
八、负责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协助学校行政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做好伤病教职工送温暖工作,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九、加强自身建设,抓好工会干部素质的提高和管理工作,做好接收工会会员的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
十一、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
十二、承担上级工会和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做好来信来访接待,负责工会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