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处级干部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审计处依据校部机关党政机构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的处级干部岗位,结合纪委工作实际,设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监察审计处副处长,其各自的岗位职责如下:
一、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工作;
2.负责起草拟定纪委、监察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纪委、监察审计处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内部审计等业务工作的管理及组织实施;主管内部审计工作;
4.主持召开处务工作会议,主持召开纪委、监察审计处的行政和业务工作会议,协助纪委书记组织召开纪委全委会;
5.组织领导对重要信访件的核查处理及重大行政事项的监察工作:
6.负责纪委、监察审计处机关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廉政建设;
7.完成学校及纪委书记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履行兼任职务的职责;
8.指导下属开展工作,撰写工作研究报告。
二、监察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监察审计处处长工作,分管一定工作;
2.主持拟定分管科室的工作计划,参与制定纪委、监察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处长组织实施;
3.主持拟定分管科室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具体考核办法;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5.指导下属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