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学校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经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定岗定编,实施人员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3.拟定学校年度人事工作计划,做好绩效考核和分配工作,做好年度考核和年终评先评优工作。
4.负责组织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聘任工作,负责组织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及聘任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调动、退休等手续办理工作,做好教职工入编、考编服务工作,负责人事统计、人事相关报表上报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福利、取暖费、教护龄津贴等造表审批工作。
7.负责人事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