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研室主任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参谋,具体职责如下:
1、坚持“科研兴校”的工作方针,主动为学校行政决策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提供科学指导。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遵循教育科研规律,从学校实际出发, 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的前瞻性、计划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中的先导功能。
3、加强对教师教育科研的岗位培训,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普及教育科研基础知识,引导和发动广大教师结合教育教学实践开展教育科研活动。
4、根据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学校集体或个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出好成果。
5、坚持“立足现实,着眼发展,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课题研究的原则,制定校级课题的立项制度,扩大教育科研的参与面,优化课题申报、论证、立项,计划、实施、阶段小结和成果推广等课题管理各环节,使学校科研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6、主动加强与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学校教育科研和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及时举办各种课题研究咨询活动,解决课题研究中的问题,促进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的结合以及教育理论向教育教学实践的转化,主动为课题研究者提供指导、咨询和信息服务。
7、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传递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信息,引导教师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
8、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校教育科研评奖活动,及时推广教师教育科研成果,并汇集成册。
9、及时识别、发掘和总结教师的教育教学的经验,通过不断探索教育教学中的因果关系,并上升为理论,指导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10、努力构建课题组、兼职教科研员等形式的学校群众性教育科研网络,加强对教育科研骨干的培养,促进广大青年教师从实践型、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