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室是贯彻学校决策、保证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实施的督促、检查机构和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上级有关部门需要我校落实的重要指示、决定,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进行反馈。
二、校长办公会及专题会议决定需要落实的有关事项的督促检查与反馈。
三、学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反馈。
四、校领导批示和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与反馈。
五、校党委决定由行政组织实施的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与反馈。
六、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分项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反馈。
七、各处室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反馈。
八、校领导公开接待日受理师生员工反映的有关事项的督促检查与反馈。
九、跟踪学校重点工作及其进展情况,受理社会信访工作。
十、每年10月底完成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6月、7月完成教师职称申报工作,12月底前做好学校所有财务审计工作。
十一、做好学校申报三个示范校工作(省示范性学校、全国少数民族示范性学校、省现代技术教育实验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