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水电工属基建科领导,负责水电设施的安装、保养和维修工作,要牢固树立为教学和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做到水管流畅,灯光明亮,供水、供电及时,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各项教学活动、师生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每天巡查学校的供水、供电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每周详细检查一次教室、办公室、教学楼过道、路灯、厕所及校内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水电故障维修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当日必须排除,若故障复杂或太多,不能当日到位的,要给予解释和答复。
三、对于校内水电线路的一般改造及装修,应由水电工个人负责解决,若确因技术和设备的限制,自己不能承担需请外地单位协助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负责施工监管和质量检查。
四、配合学校做好水电的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各办公室、教室的用水、用电情况,有权对违规用水、用电者进行制止、批评、拆除设备直至罚款,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五、对临时性、季节性使用的公用电器,如电扇等,要及时维护,并负责与各使用部门做好交接保管手续。
六、建立对外、对内的水、电表登记簿,认真核对每月水、电的起止度及实际用水用电的数量,及时抄表报财务室扣除水电费。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询更正。如用水电量异常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供水、供电安全。严防电线私拉乱接。消除各种隐患,避免和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八、经常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对我校水电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九、做好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