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管理的责任。
2、建立健全学校和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5、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6、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7、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9、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赔偿机制。
副校长安全岗位职责
1、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协助校长做好安全管理的督导、督查、督办等工作。
3、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领导职责,承担分管部门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4、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