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德职中“半工半读”学生守则
一、学生在半工半读期间应遵守学校和企业双方的规章制度,上岗前认真接受企业培训。
二、住校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乘坐企业安排的车辆到企业参加工作,工作结束后到指定的地点乘坐企业安排的车辆返回学校。
三、通校生由父母负责半工半读期间的上下班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回家休息。
四、学生在企业工作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例,严厉禁止违规违章操作。
五、学生应服从学校半工半读指导教师和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
六、因故需要请假的学生,需提前向学校半工半读指导教师办理请假手续。工作期间出现突发事件需向企业和学校指导教师汇报,由校企双方处理相关事项。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夜不归宿。
七、学生不得将企业生产技术资料、工具、原材料和客户资料携带外出。不能私藏烟、酒等物品。
八、学生在校企双方协议规定的时间开展半工半读,其他时间的工作视作学生的个人行为,由家长和企业负责处理相关工作和交通、住宿等事宜。
九、学生出现违纪行为后由学校根据校企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学生的半工半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