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学校工会工作。协助校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结合基层工会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安排基层工会工作,将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提交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总结工会工作,负责工会内部的奖惩事项。
2.贯彻执行《工会法》,开展好学校基层工会工作。
3.协助、督促学校行政贯彻教育方针及国家政策。贯彻有关工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
4.深入实际,倾听广大会员和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反映,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相关工会活动,关心教职工生活,深入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向党、政组织反映,帮助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把工会办成“教工之家”。
6.组织有关人员关怀病困和家庭不和睦的教职工,做到及时探望、及时调解。
7.向上级教育工会和学校党支部报告工作。
8.完成党支部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