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新中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1.坚持工会工作总体方针,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根据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确定的工会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单位)实际,围绕教育的中心任务确定本级教育工会工作目标。
2.积极参与本单位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规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3.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和反映。
4.积极推动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思想的落实,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教代会制度,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推行校务公开,为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贡献。
5.配合教育行政开展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切实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在培养和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工作中发挥作用。
6.做好工会宣传信息工作,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协助党政化解矛盾,排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7.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认真实施“送温暖”工程,协助党政做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比、表彰、管理和疗休养工作。加强女教职工工作,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8.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积极推进工会组织的民主化、群众基础化和法制化,健全工会基层组织,定期培训工会干部。帮助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努力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好工会财产,严防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