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
二、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教育目标的要求,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发展规划,并监督、落实完成。
三、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合理地组织安排教学人员,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现,经常深入教学工作,提出教改和教研意见,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四、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及其特点,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遵纪守法教育、劳动教育、道德教育和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配备素质较高的教师当班主任,充分发挥班主任、少先队的作用,密切学校与家长、社会的联系,加强对学生校、内外的思想教育工作。
五、领导体育卫生工作,组织好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运动队的训练工作。
六、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创造开展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的新经验。
七、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一支以骨干教师为中心的教师队伍。
八、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改善办学条件,管好校舍、设备和经费。
九、负责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十、培养良好的校风,美化、绿化、净化学校环境,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