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保卫处安全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单位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工作档案;
2.落实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督促各单位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各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基础材料;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项宣传活动,指导各单位开展针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4.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时维修,使特种设备运行良好;
5.各单位特殊工种人员要依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督促各单位对特殊工种人员加强管理,及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
6.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落实重点实验室的安全措施,指导各单位按规定对化学实验药品、放射性源等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
7.安全隐患检查、排查,督促各单位进行自检、自查,督促各单位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向上级汇报安全管理部门的定期检查及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登记备案;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