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督导室工作职责简介
督导室是学院的参谋,咨询机构。由院长分管,设主任一人。
一、督导室要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依法执行督教、督学、督管、督改的工作职责。
二、代表学院对全院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监控、督促、评估、指导,保证学院的决策和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督导检查各单位对学院的决策、规章制度的执行以及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
四、遵循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原则,对督导对象作出全面、中肯的评价,为学院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实施奖惩提供依据。
五、参与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实施教学全过程的督导与监控,把好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七、积极参与教学模式和教育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在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多提建设性意见。
八、会同人事处逐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考核办法,努力做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
九、督导过程中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取得各部门及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民主和谐的工作氛围。
十、定期或不定期地征求各级领导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听取教职工对
督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丰富督导内容,改进督导方式,提高督导效率。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