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做好学生心理测量、记录、建档、接待来访、咨询、疏导、保密等工作;
3、主动与基础教育部联系,制订、编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心理教育辅导,组织实施国家、省教育部门以及学院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学工部(处)办公室文秘工作
1、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修订,草拟、收发文件,新闻报道等文字材料工作;
2、负责学工部(处)网页编制、维护、管理等网上发文、通知以及分类编目、立卷、归档、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
3、负责学工部(处)各类事务记录、登记、会议通知等工作;
4、协助做好奖助贷确认、统计、宣传、发放等工作;
5、协助做好特困生的学生助理招聘考核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