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建 筑 材 料 购 销 合 同
采购方(甲方): 四川尚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 ) 甲方: 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97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博大〃紫金阁一期工程 项目 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第二条、交货地点: 博大〃紫金阁一期工程 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
指定的地点后由 张露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七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欠款条,待工程正负零节点完成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欠款条一并支付所欠的材料价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2、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支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 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十条、约定事项 :
1、甲方应提前 天以 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计附件合共 叁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 日
篇二: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 )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项目 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第二条、交货地点: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七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付款。
2、甲方货款采用支票形式支付。
3、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支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4、甲方结款方式为:月结。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 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十条、约定事项 :
1、甲方应提前 天以 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计附件合共 叁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0一 三年月日
篇三:建筑材料供货合同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 货物一事,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乙方所供材料名称、颜色、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提供合格的证明检验报告,符合项目施工图纸及发包方的要求。 第三条、供货规定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第种方式供货;
1、乙方一次性供货,具体交货时间:年月日前;2、乙方分批供货,具体分为批供货;
第一批货物数量为 ,交货时间: 年 月日; 第二批货物数量为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批货物数量为,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条、交货地点及运费负担
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 甲方施工现场 ,由乙方负责承担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到达交货地点的卸车费用。
第五条、付款及结算方式、时间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材料颜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元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2、对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甲方保持随时更换的权利,已定的产品甲方可以退换。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的罚金。
4、由于乙方所供材料质量、技术性指标问题导致维修或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来承
担。并且甲方有权处以乙方 3000 元的罚款。
5、货物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元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延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另找供货商,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已经违约或已无法按时履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履约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找供货商,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如果发现乙方超领甲方材料款,乙方应及时返还,否则,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每天1%超领款的罚款。
(2)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颜色、品种、规格、质量,应提前给予乙方通知,并顺延交货日期。
2、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违约金。
3、甲方如中途退货,应在交货前7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可不予退货。退货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等款项。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地:西安市高新区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4、本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