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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外包合同范本_人事外包合同

篇一:人力外包框架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外包服务合作协议

委托方(甲方):永泰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深圳市软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深圳

第一条 合作目的

甲方愿意自乙方获得与软件开发有关的各项服务,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签约委托开发供应商,愿意在双方约定的工作场所向甲方提供双方所约定的各项服务(以下称“乙方服务”)。乙方具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且愿意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外包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范围

1.1 范围

1.2 文件 下列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下称“附件”)。每一附件的条款经此援引而包括于

本协议中并应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本协议条款与各附件条款之间,或各附件条款本身之间产生歧义,则应按以下优先次序适用其条款规定:

? 本协议

? 附件1:合作制度

? 附件2:保密协议

? 附件3:保密承诺

第三条 合作期限

除非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提前终止,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十二(12)个月,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时,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不续约的,则本协议将自动延长至:(1)双方达成续展协议或新的总采购协议之日,或(2)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之日,两者以较早发生者为准。书面终止通知,应至少在指定的终止之日前十五(15)日送达对方。

第四条 合作模式

4.1 应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项目条件的人员,在甲方办公场所提供测试与开发服务乙方人员接受

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和考核。在项目进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在甲方工作的人员抽调他用。

4.2 甲方确保乙方服务人员作业的连续性[每人次作业时间在一(1)个月(含)以上]。

4.3 甲方 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期限内,甲方按月结算期内项目服务费用并按本协议的规定支付给乙方。

4.4 乙方应根据和遵循本协议附件1所列明的合作制度向甲方提供乙方服务。

第五条 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5.1 服务费计算标准 甲方按《服务订单》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服务订单》将列明工程师姓名,岗位,单价,项目周期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载明了甲方据以不时向乙方购买及乙方据以向甲方不时提供之服务的条款和条件。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对“本协议”的提及包括所有的附件和附录。

5.2 加班

双方在本条款中约定的服务费中不包含乙方服务人员的加班费用。根据项目的进度,乙方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加班安排,由甲方主管以上批准的加班为有效加班。

(1)甲方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共计8小时。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日的加班,按甲方公司规定进行调休。对于偶尔6:00-21:00加班情况,甲方无需提供晚餐和的士费,无需支付乙方费用,甲方应控制每月不超过5次;超过晚上9点可报销晚餐和的士费,超过11点可调休半天,无需支付乙方费用。

(2)乙方服务人员在双休日加班,按甲方公司规定可进行调休,甲方安排双休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天,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此加班费用。

(3)乙方服务人员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标准服务费的3倍计服务价格的标准来支付加班服务费。即,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费用=乙方人员月单价/21.75*天数*3。

(4)乙方服务人员三个月内由于乙方或个人原因离职,法定节日外的加班工作量,不进行经济补偿。

5.3 甲方与乙方服务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乙方服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提出的任何费用要求,均由乙方负责解决。本协议中的各项费用标准是甲方与乙方公司之间的约定,乙方实际支付给乙方服务人员的薪酬标准由乙方负责制定。

5.4 服务费计算 服务费一般按照项目进程中自然月进行计算;若有不足月的情况,包括:经甲方同意,乙

方服务人员请事、病、年假;或乙方服务人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则都按照此公式计算:服务费=乙方人员月单价*(1-缺勤天数/21.75)

5.5 结算和支付 本协议项下的项目服务费用按月度结算和支付。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应于每月前五(5)个工

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服务人员上月的服务时间考勤记录。乙方应根据该记录准备并向甲方提交《项目服务付款通知书》。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十(10)日内支付项目服务费。乙方的发票应在各方面符合中国税务机关的相关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新员工入场后培训一周,乙方不收取此一周时间的费用,收费自培训期过后第一天开始计算。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软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370 1010 0100 5412 92

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10)日内支付项目服务费用的,每逾一日,还需另行向乙方支付该笔服务费用金额0.5%的逾期支付违约金。逾期2个月的,造成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并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终止协议的履行,但该等终止行为不因此影响甲方就未支付部分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承担赔偿义务。

第六条 意外事故

乙方服务人员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发生的人身伤亡(包括工伤)、疾病、其他意外事件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为便利乙方处理,甲方需为必要的配合。但是因为甲方原因或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场所工作时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乙方服务人员人身伤害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技术资料的保密

7.1 对甲方安排乙方服务人员进行的工作内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乙方从甲方获知的其他商

业或技术信息,以及乙方服务人员完成的技术开发或测试成果,乙方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授权人书面签字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2 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双方应签署《保密协议》,并保证切实遵守其中条款。未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

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本条款不因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违反以上条款的,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一定的罚款。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本协议所产生技术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归甲方所

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包括乙方参与项目开发的人员)不得实施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若本协议的实施导致乙方违反与第三方的保密义务,乙方应当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并保证甲方不会因

此而受到任何损失。

第九条 承诺

9.1 甲方承诺按照不低于甲方员工的条件,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相关安全防护,确保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9.2 乙方承诺乙方负有完全责任为该等乙方服务人员办理招聘手续并提供法律所要求的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并且,乙方应承担因其与该等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相关雇主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报酬、劳动保护、工伤待遇、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法定年休假)等。

第十条 乙方服务人员聘用

在合作期限中,如甲方和特定的乙方服务人员有共同意愿建立聘用关系,乙方应同意该等人员自乙方辞职并进一步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根据如下所规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专项服务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应按每人年工资的3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对另一方所遭受的所有实际损失做全额赔偿。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必须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不可预见的并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火灾等;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罢工等。

合同生效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其必须在二十四(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10)日内,以挂号或传真的方式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至对方,否则对方可不予承认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13.1 经双方协商,可以就本协议进行修改,变更或终止。协议的任何修改都必须是书面的,否则无效。

13.2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不得免除任何一方在提前终止前已发生或须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亦不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可以获得的赔偿或救济。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14.1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构成同一个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2 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

14.3 本协议的正本一式肆(4)份,经甲乙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 月 日

附件1 合作制度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篇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合同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合同

甲 方:

负责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乙 方:

负责人:

地 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为专业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咨询机构。为了更好地为甲方做好劳动人事方面的工作,

避免甲方在繁杂的法定性的事务中投入大量的行政成本和人事成本,更好的维护甲方的合法

利益,甲乙双方就委托乙方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工作范围

(一)社会保险服务

1、代办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及员工

增加减少手续:

2、代办甲方核算其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基数:

3、代办甲方报送其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相关报表;

4、代办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变更手续;

5、代办甲方员工医疗费用报销

6、代办甲方员工生育津贴支取

7、代办甲方员工工伤认定

8、其他与社会保险相关的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服务

1、代办甲方公积金登记手续

2、代办甲方员工公积金增加减少

3、代办甲方员工公积金提取手续

4、其他与公积金有关事项

(三)代发工资服务

按照甲方提供的员工花名册及工资明细,按照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工作;

2、乙方应当以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6、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

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人力资源外包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相关人事劳动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发工资款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费费;

3、甲方指定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意见、建议、方案

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代发工资款

甲方应与每月 日前,按员工花名册工资总额将代发工资款以(支票 ,银行转账)方

式足额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此款后与每月 日前将员工工资足额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乙

方收到此款后及时出具财务收据。如甲方要求提供税务发票,甲方按照票面总额的5.5%支付

税金。

2、外包服务费:

收取标准:按照甲方每月代发工资人数,每人每月50元收取,按实结算。甲方于每月 日前

随同代发工资款一起以(支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收到此款后及时出具税务发票。

3、甲方如有其它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

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4、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乙方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2、违反第二条第4-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的;

3、甲方逾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及时足额提供相关资金和上述应提供的资料,不能及时足额提供资金和上述应提供的资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无故支付代发工资款、不支付代理服务费或不配合其他相关工作,导致外包服务无法进行,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须为甲方及办理外包服务相关业务(在甲方资金到位和按时提供了上述资料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及时办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有效期内如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违约时限内应付服务费金额的50%(年代理服务费金额÷12X应付代理费月份X50%)。

4、政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终止协议条款,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因甲方原因引起的与甲方聘用员工之间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暂定为半 年。自2008年11月起至2009年4月止。

合同期满前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劳动人事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结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三:人事外包合同范本

人事外包合同范本

甲方(受托方):无锡市人才市场

乙方(委托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相关服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服务:

业务内容(共五项)

1

乙方员工就业(录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2

根据单位申报材料,办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职称初聘及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

3

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各类证明

4

提供在《劳动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基础上的人事争议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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