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事关学校发展大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及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职责
(1)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门卫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责任到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不得脱岗。
(2)严格进出人员登记制度。严禁小商小贩、推销产品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内,热情周到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登记工作。学生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周末需由家长陪同或列队由值班教师带队出校门)。
(3)爱岗敬业,注重文明礼貌及规范用语,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夜间巡视,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
(4)负责学校报刊、杂志、信件等收转,不得丢失或延误,做好杂志、挂号信件签字记录,私人信件应妥善保管,由本人领取。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对运、带出校门物件,须认真检查登记。
(5)时刻保持值班室及校门周边20米内的清洁卫生。
(二)、保障措施
(1)脱岗处理。脱岗5分钟内一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50%,两次及以上扣发当月岗位津贴;脱岗5分钟以上一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2)违反文明上岗制度的处理。若有家长或外来人员向学校投诉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及态度,查属实每次按50%—100%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视造成影响及损失);本校师生投诉每次查属实按20%-50%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视造成影响及损失)。
(3)做好清洁卫生,维护学好学校形象。保持值班室及校门周边20米内的清洁卫生。如值班室内地面有烟头或纸屑、清洁卫生不佳等情况,一次扣除当月津贴20%(以学校清洁卫生检查及抽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