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洋中学图书损坏和遗失赔偿制度
一、图书损坏,赔偿规这如下:
1、轻度损坏图书按书价的10%至50%赔偿;
2、严重损坏图书接书价的3—5倍赔偿。
二、图书遗失,赔偿规定如下:
1、一般图书遗失按书价的3倍赔偿;
2,精装书、线装书、紧俏书以及利用价值较高的图书按书价的5倍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一本,视同整套图书赔偿;
4、读者遗失或损坏图书后,请及时到馆办理赔偿手续,逾期须交滞纳金。
三、读者借阅图书资料逾期超过30天,经过催还尚未来馆者,暂停借阅,图书馆并通知学校财务室,从其工资中扣除赔款后,方可借阅。
四、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请节严重者,送交学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