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通中学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办法
一、学生学期思想品德考核分三方面进行,其中思想政治占30%,德育活动占30%,行为规范占40%。三方面总分都以100分为基数,乘以所占比例,然后相加所得的分数为该学期成绩。80分以上为优秀,70~79为良好,60~69为一般。
二、前四个学期的成绩分别乘以15%,后两个学期的成绩分别乘以20%,然后相加的和,再加上奖励分(县1分,市2~3分),即为初中三年思想品德综合成绩。该成绩再乘30%计入中考成绩,但总分不得超过30分。
三、思想政治以期中成绩的40%,与期末成绩的60%相加的和,计入总分。德育活动和行为规范采用自评和互评方式计算成绩,各占50%的比率。互评以小组为单位,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打分,求平均值,德育活动分“积极参与”、“遵守纪律”、“完成任务”、“活动能力”四个方面,每项占25分,每项的自评成绩和互评成绩相加,然后除以2,即为该项的定评成绩。四项总分为德育活动积分;行为规范分“自尊自重,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尊敬父母”、“遵守公德,严于律己”五方面考核,每项的自评成绩和互评成绩相加,然后除以2,即为该项的综合成绩。五项总分行为规范积分。行为规范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每生每次违反某条规定,班级都要作详细的记载,期末作为自评、互评的依据。
四、班委会要认真做好学生德育档案的建立,学生调班,档案要调入新班级;每学期班主任要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作出综合评价,以促进学生取长补短,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