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学校图书室的图书,提高学校图书室图书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应忠于职守,爱护图书,坚持原则,积极为教学服务。
二、图书室对教师全天开放,对学生在规定时间开放,如不能开放须经批准,并在门前贴出通知。
三、对图书要经常检查、整理、防潮、防火、防虫蛀,对破旧图书要及时修补。
四、配合教学需要,及时订购教师学校的报刊杂志等教材,做到不漏订、不错订,数量适当,有关订单须经主管校长审查后方可上报订书;购进新书后,及时将所购新书目录送教务处,将原始单据送总务处查收登记,开出目录、价格、数量清单,然后编目、上架、出借。
五、学生借阅图书应在图书室外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进入图书室。
六、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等情况。
七、学生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
八、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室,归还时图书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
九、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依据赔偿制度赔偿。
十、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十一、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十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否则不办理其相关证书及手续。
十三、图书室不向校外开放。贵重图书不向学生借阅,只在阅览室查阅。
十四、因图书室管理员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十五、要注意出版信息,及时向师生和领导推荐新书。
十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十七、经常保持图书室的整洁卫生。
十八、每学期在教务处主持下对所有图书清查一次。
十九、及时收藏报道我校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