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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余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作职能

  “学生科学研究院”的职能是:践行“让每位学生得到卓越发展”的教育理念,围绕“本色做人,卓越做事”的育人目标。为本校优秀的科技特长学生搭建良好的成长平台,使他们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科学探究和设计;为他们提供直接与专家、科学家交流的机会,接触和了解科技前沿的发展领域;为他们创设参加宁波市、全国和国际青少年科技竞赛的条件;为他们在科学探究和设计的后续发展创造条件。

  第二条 宗旨

  遵纪守法,在专家和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 工作任务

  1.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科技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院士和学员的科技活动能力。

  2.组织青少年院士和学员对科技教育活动的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提高学生院士和学员的科研能力。

  3.组织学生院士和学员开展科技传播活动,使学生院士和学员成为学校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核心力量,带动广大学生,提高全体学生的科学素质。

  4.积极研究学生科技教育活动中的问题,鼓励学生院士和学员参加相关的科技竞赛、科学论坛,科学讨论会等活动,协助学生院士和学员做好科学论证,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四条 本院接受学校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   院士、研究员和学员

  第五条:院士

  1.姚余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院士是姚余中学学生科技活动的最高荣誉称号,参加学生科学院,须遵循自愿的原则,由本人申请,经学生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由理事会审议批准,方可授予院士称号。

  2.凡在姚余中学求学的学生,承认本院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姚余中学学生科学院院士:

  ⑴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的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⑵在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者;

  ⑶在青少年科技传播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⑷在青少年科技研究型课程的课题研究方面及其他涉及学生科技教育领域中的杰出代表。

  第六条:研究员

  凡在姚余中学求学的学生,承认本院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姚余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1)在校级或校级以上的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2)在学生科技创新教育活动或科技传播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3)在研究型课程的课题研究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七条、凡承认本院章程,能参加本院活动,姚余中学的在校学生,均可自愿申请入本院,经批准后为本院学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姚余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设立有专家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聘请的高校老师、科研单位研究员、科普单位专家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

  指导委员会由聘请的学校领导、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本校老师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常务委员会由学生院长、副院长各研究室主任组成。

  第九条、姚余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聘请名誉院长、名誉副院长和名誉所长若干名,设院长一人、副院长三人;各研究室分别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

  第十条、本院院长、副院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姚余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院士;

  (2)思想素质好,热心本院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第十一条、本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各研究所所长由高一、高二学生担任,任期一年,可连任两届。

  第十二条、学员大会

  学生科学研究院实行学员大会制,本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员大会。

  本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应经过集体的讨论审议,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学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本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修改完善本院章程;

  (3)选举和罢免本院院长、副院长及各研究室主任;

  (4)决定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由学生院长、副院长和各研究室主任组成。

  学员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是学生科学研究院的领导机构,负责科学院日常工作,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常务委员会每个月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院士大会的决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制定本院年度活动计划

  (3)组织大型活动;

  (4)聘请名誉院长、名誉副院长、名誉所长;

  (5)负责外联工作;

  (6)负责院士资格审批工作。

  第四章   活动形式

  第十四条、活动所依据的原则

  (1)给学生搭建一个开放多元的平台。在研究和实验条件的创设、指导力量的组织以及活动载体的运作上均体现开放性和多元性;

  (2)给学生搭建一个互动协作的平台。让学生在学习、研究的集体中开展活动,在与指导者、同学的交流中协作互动;

  (3)给学生搭建一个自主创新的平台。指导学生按各自的认知结构、兴趣特长和能力特点自主地开展科学探究活动;

  (4)给学生搭建一个亲历科学的平台。让学生经历从生活中发现问题、进而制订研究课题,并通过实验研究、信息搜集、数据处理等过程解决问题,体尝科学探究的全过程。

  第十五条、基本活动形式

  依据上述原则,“科学研究院”将开展以下形式的活动:

  (1)专题研修——开展科学技术素养、学科领域、科技创新、研究方法等专题学习;

  (2)短期实习——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学员到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短期实习(一般利用暑假),感受科学研究过程的艰辛,感受科学家的科学思想、方法和精神;

  (3)实地考察——组织开展实地科学考察活动,从考察活动中获取研究课题、开展研究实践,走科学的研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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